昨天,有兩樁類似的新聞事件引人注目:“江西修水縣489人因開采金礦感染塵肺病”,“臺州路橋上百村民血鉛超標”。
兩地的事件有一個共同點:事發過程中似無人過問,等到受害者健康受損甚至死亡,有關部門才“重視”起來。
據中國之聲(即原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縱橫”報道,修水縣委縣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1987年上衫鄉金礦成立,從1994年到2007年,鄉里組織采金人員分五批在江西省職業病醫院進行了檢查。到目前為止,全鄉共查出塵肺病患者489人,患者年齡從40到60歲不等,其中,45歲到55歲之間占80%以上,塵肺病家庭占全鄉總戶數的近1/6。1994年至今,已死亡137人。1998年至今上衫鄉已累計賠償504萬元。”
那么,從1987年上衫鄉金礦成立,到1994年,這七八年間,修水縣有沒有關注采金人員的健康狀況呢?關心過的話,在提供給媒體的資料里恐怕不會謙虛到一句也不提吧?
截至今年3月22日,臺州市椒江區上陶村以及附近的浮排村、葛家村共有139人血鉛異常,其中兒童35人;被查出血鉛含量超標的105人,其中有20多個從14個月到10多歲的孩子。“此事引起路橋區委各部門高度重視,專家被緊急派往該村進行調查及醫治。目前已基本確定,村中一家蓄電池制造企業違規排放廢水廢氣,是造成這起事件的主因。”
該電池廠2003年通過審批,2005年建成投產,到最近關停,中間至少有6年,這6年中,各部門有沒有“高度重視”呢?都做過一些什么來避免或減輕污染對村民健康的傷害呢?
按照有關規定,電池廠這類有重金屬污染可能的企業起碼要建在距離居民區500米外的地方。對此,峰江街道分管工業的副主任陶海斌表示,按鎮里原來的規劃,在這個電池廠建起后就要對附近村民搬遷。“但后來因為政策變動導致搬遷計劃無法繼續實施。”
這個“政策變動”后面,有一個幽靈在徘徊,一個“GDP至上”的幽靈。為了GDP,就不顧村民的健康了,不顧環保政策或法規了。“執政為民”到了一些地方,就變成了“執政為GDP”。如果真的要問責,就該問:這個“政策變動”是誰、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主導和決定的?“政策”自己是不會“變動”的,一定是人讓它“變動”的,因此,不能讓“政策”來負責,一定要有人來擔責任,不然,出了事情,都可以往“政策”頭上推了。(戎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