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涉嫌套牌轎車因闖禁行在鄭州街頭被交警攔下,坐在車后排的寶豐縣一李姓領導不但斥責警察“多管閑事”,還揚言“整死”交警。(5月16日《大河報》)
當傲慢的官員遇到守職的執法人員,總會碰出火花,這是權力之間的碰撞,只不過前者是公權私用,后者是捍衛公權,孰勝孰敗很重要,因為這牽扯權力為誰所用的問題。所以,寶豐官員聲稱要“整死交警”,才會成為新聞。
在此事件中,這位官員暴露出了三個層面的無知:一是斥責警察執法是“多管閑事”,是對執法部門的職能裝作無知;二是要“整死警察”,是對執法監督體系的無知;三是自己犯錯在先,卻要求督察部門調查警察,是惡人先告狀,也是常識缺乏的無知。
這位官員要“整死交警”的底氣絕非突發奇想,囂張氣焰必然有滋養的土壤。在一些地方,“讓領導先飛”、“請領導上座”、“給領導打傘”等現象普遍存在,“領導優先”的思維,在一些地方根深蒂固,對領導網開一面,成為一些部門向權力獻媚的獨特方式。長而久之,領導難免覺得自己凌駕于法規之上,擁有法外豁免權天經地義。
領導特權也不是到處都好使,它的缺陷之一是常常會“水土不服”。在自家地盤上養成的壞毛病,到了陌生環境常會遭遇尷尬,這位官員就是鮮明的例子。在鄭州街頭忠于職守的交警面前,在網友自拍的攝像機下,在社會的監督之下,“寶豐縣領導”這個身份就失靈了。這樣的失靈,只會越來越多。(韓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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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威風的領導,坐套牌車還要整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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