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4日消息 一名在海口打工的男子,今年7月份約剛認識不久的女網友出來開房聊天。聊天過程中男子撫摸對方身體,遭拒后將其推倒,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系。該男子因犯強奸罪獲刑4年。
據了解,7月3日17時許,被告人羅某與認識不久的女網友王某某約好,到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人民大道國際大廈11樓C21房聊天。聊天時,羅某用手撫摸王某某身體,遭到王某某拒絕后,羅某竟將其按壓到床上,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
被害人王某某于案發當天到公安機關報案。9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紅島邊防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在海口市靈山鎮天橋附近路邊將嫌疑人羅某抓獲。日前,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鑒于被告人羅某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宣判,被告人羅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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