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2月23日消息?某男與同事四人到酒吧喝酒,趁同行的女同事醉酒之機將女同事帶至賓館將其強奸。近日,由福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施某某涉嫌強奸罪一案,一審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施某某今年30歲,已婚,原系深圳市某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員工,與被害人系同事關系。2011年5月16日21時許,被告人施某某與同事被害人賴某某(女)及游某某、趙某(女)來到福田區某酒吧喝酒。次日零時許,施某某及同事四人走出酒吧準備回家,此時趙某稱有東西遺落在酒吧,于是游某某陪同趙某回酒吧找東西。施某某見賴某某已經處于醉酒狀態,于是在未通知同行同事的情況下,將被害人賴某某帶至福田區下沙某賓館并入住該賓館603房,強行與賴某某發生了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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