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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贈紅會又出一本糊涂賬
    器官捐贈紅會又出一本糊涂賬
    來源: 法制日報 作者:舒圣祥 時間:2013-07-09 09:29

      人體器官作為稀缺資源,是各方爭奪對象。地方紅會是器官捐獻的第三方機構,掌握捐獻者資源。據報道,廣東、江蘇等多地紅會存在要求醫院認捐來換取器官捐獻資源的現象,一例器官甚至要捐10萬元。醫院認為紅會對捐款賬目沒有做到公開,有為自己牟利之嫌。為改變以權錢獲取器官的潛規則,原衛生部研發了計算機分配系統,但2/3器官仍在系統外分配(7月8日《新京報》)。

      為防止器官捐獻成為私下的買賣交易,國家規定器官捐獻必須由紅會做第三方見證和監督。也正因為如此,地方紅會事實上成為器官資源的壟斷掌握者。而紅會愿意將器官資源給哪家醫院不給哪家醫院,當然要講金錢和關系。為此,原衛生部研發了計算機分配系統,這套系統要求醫院在獲取器官后,將器官的相關信息輸入電腦,隨后系統會根據一定原則進行分配。但是很顯然,這套系統未能完全發揮作用,大多數的器官仍在系統外分配。為什么會這樣?說白了還是一個利益。

      在這個事件里,器官移植醫院和地方紅會是爭論的雙方。前者指責后者強制要求捐款,不捐款就不給器官資源,而且捐獻賬目不透明;后者則宣稱受益最大的是移植醫院,醫院應該從患者手術費等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潤,來支付捐獻者的醫療欠費。至此,我們已經能夠很清楚地看到其中的一個“利”字:醫院因為需要向紅會捐款而不爽,紅會則認為醫院才是受益最大的。

      我不知道,那些捐獻者如果地下有知,看到圍繞器官移植的“利來利往”會不會心寒;我更不知道,那些捐獻者的親屬此時此刻又會作何感想。捐獻者捐獻器官是無償的,充其量會獲得一點喪葬費(這正是紅會要求醫院捐款的理由);而移植醫院呢,獲得免費器官之后會高價向移植患者收費,高額利潤之外,紅會要求醫院的捐款,自然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移植醫院必然會全額轉嫁給患者。好好一樁完全公益、完全無償的器官捐獻行為,就這樣在金錢的裹挾下被弄得烏煙瘴氣。

      其中,紅會宣稱不公開賬目是因為“不能讓公眾誤認為,身后捐獻器官,家屬就可以得到現金補償”。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紅會要求移植醫院的捐款,最終都用于補償捐獻者和開展捐獻工作了嗎?眾所周知,器官捐獻的原則是自愿無償捐獻,捐獻者因此得不到金錢補償,可是,紅會又憑什么要求醫院為此給自己捐款呢?既然要向移植醫院索取捐款,當然應該公開賬目,否則旁人就會懷疑是紅會獨吞,這是身為公益組織理應具備的基本敏感。難道在郭美美事件之后,一直聲稱要改革的紅會,連這個基本道理都還沒有弄懂嗎?

      今年2月底,原衛生部和中國紅十字會聯合宣布,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3年試點結束,年內在全國推廣。很顯然,紅會在器官捐獻工作中的確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但是,如果紅會不能以公眾看得見的方式將“利”字拋在一旁,那么以紅會現有公信力,將極其不利于器官捐獻工作的開展。因為,自愿無償捐獻和公平合理分配,是密不可分的兩個方面。唯有公平合理分配做得好,才有利于更多人自愿無償捐獻。哪個器官捐獻者也不會甘愿成為別人牟利的工具。(舒圣祥)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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