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農歷九月初九)是中國民間傳統節日重陽節,恰恰也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出臺以來的首個法定“老年節”,這也為今年的重陽節帶來了超乎往年的關注。遺憾的是,重陽節并未被定為法定假日,許多年輕人忙于上班,回家探望父母成難題。(10月13日中國新聞網)
其實,在重陽節這天給老人們過“老年節”,并經過有關部門審批設定為法定假日,并不是多么難辦的事。
只是,目前我們整個社會尊老敬老的氛圍尚未形成,比如多數老人沒有養老金,農村老人直到去世都一直靠自食其力,不干活就沒飯吃,城鄉養老院嚴重不足,入住排隊要等許多年,甚至有高齡老人被遺棄福利院的現象等,都在召喚社會養老體系與機制的建立,及養老設施配備。
缺乏這些實質性的東西,我們卻一味談論“老年節”究竟該怎么過的問題,實在有點避重就輕,顯得太過矯情了。如果我們僅在重陽節或老年節關注老齡群體,上上下下都狂熱這么一兩天,頂多算是一場自欺欺人的行為秀罷了。這等于我們始終沒有把老齡群體納入社會主流,近距離關注和關照,而是把他們當做我們表演的道具,是一種陪襯。
對老人們而言,養老只在“里子”,即老人們要能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或服務,而不在“面子”,即不在我們社會把老年節過得或慶祝得多么轟轟烈烈,異彩紛呈。否則,“面子”上的事做得越多,越讓我們自我感覺良好,老人越要反受其累,不過是一種負擔。這樣,老人們過節,非但高興不起來,還要因此添堵,痛苦不堪。這一定是本末倒置了。
前不久,就“以房養老”問題,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在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稱70年房屋產權將是其最大阻礙,需調整房屋產權為200年或500年,同時要將基本的養老制度建立起來。社會能對養老問題持這種積極的態度,多少值得肯定。
但無論如何,養老決不僅僅是資金問題,相關的涉老服務是極其至關重要的環節,必須跟上。否則,在老人面前擺一座金山,那些身體狀況上已經動轉不能的老人,也無法變現,得不到他所需要的相關服務。
就此,筆者以為,養老困局靠“以房養老”是難以根本破解的。我們必須跟進制度設計,讓養老設施及服務體系自行運轉起來。而且,必須突出養老的公益屬性,讓人人得以養老,人人養得起老。至于養老經費的投入,起碼應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要確定比例。像教育經費那樣,必須達到在GDP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當養老的實際問題解決不好,社會沒有養老之實,甚至從養老中尋找商機,將養老變成營利的渠道,那只會讓人恐懼、恐慌。人生一切不得不為養老打算,那么我們有多少錢也不敢花。這只會讓經濟陷入一潭死水。養老,顯然要成為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