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對住友、精工等12家日本企業開出總計12.354億元人民幣的罰單,這些零部件企業和軸承企業為他們在中國市場從事價格壟斷行為付出了代價。這也是自《反壟斷法》2008年生效以來中國開出的最大罰單。
國際輿論對這一處罰做出了相對溫和的反應,盡管一些日媒或西方輿論機構宣稱,中國政府在借反壟斷向在華外國企業施加壓力,試圖營造更有利于本國企業的環境。由于中方的指控十分具體,所涉日企對處罰均無異議,西方媒體只能泛泛發些牢騷,找不到刺激性強的炒作點。
《反壟斷法》在一些國家被稱為“經濟憲法”、“企業自由大憲章”,足顯它對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不尋常意義。美國1890年就有了反壟斷法,韓國1980年也開始施行,中國在這個領域明顯慢了一大步,很多人認為,徹底改變這一狀況現在“是時候了”。
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相互本應是競爭者,但它們卻通過商量和串通排除了競爭,共同抬高價格,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12家日本企業達成了橫向價格壟斷協議,導致汽車零部件、軸承價格虛高,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整車的價格,消費者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
客觀而言,中國推行市場經濟的時間只有大約30年,反壟斷在開始階段是顧不上的,這導致了一段時期內壟斷行為不被追究。最近6年間,《反壟斷法》逐漸發力,茅臺、五糧液這樣的中國白酒企業走上受罰企業名單。以往國家維護經濟秩序重點打擊的是質量上弄虛作假,以及偷漏稅等。打擊壟斷行為,顯然是更高層級的治理行動。
中國這方面要做的事情很多,現在只能算是拉開了序幕。12家日企總共罰了12億,這在中國反壟斷史上是最大單,但跟美國、歐洲的反壟斷力度一比,就顯小多了。從宏觀上看,這幾年開出的罰單還都屬于“警告性的”,《反壟斷法》的執行必將越來越嚴厲。
這應視為中國改革的一部分。中國打了貪官,治了政府的作風,接下來肯定會全面推動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市場經濟領域的規范將是重中之重。“壟斷行為”這一過去對中國社會來說有些模糊的概念,將會得到厘清,企業實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將受到法律追究。
依法治國,我們看到它在中國一步步成形,空白處有立有補,含混不清的地方拉出清晰的紅線。反壟斷是這個進程中意義重大的一役。
中國打擊經濟犯罪為把維護經濟秩序上升到反壟斷水平,做了不少鋪墊。反過來說,反壟斷大多是向違法牟利的“大老虎”開刀,將產生輻射面更廣的震懾效應,鞏固法律的尊嚴。
注重反壟斷的,多是世界上較發達的經濟體。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和管理水平達到一定高度的標志。中國邁向了這一步,這是莊嚴的自我鞭策。
仍有不少人懷疑中國走向依法治國的真實決心和能力。他們過去在這個國家自我放縱慣了,相信只要有足夠多的關系,或者錢和權力,就能擺平一切。他們需要及時去水龍頭下沖個冷水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