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4日消息? 1月11日,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下稱商貿學院)原院長方光羅(副廳級)受賄案在該省宿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針對檢察機關對其涉嫌收受71萬余元的指控,方光羅在庭審中全盤翻供,辯稱自己一分錢都沒收。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今年60歲的方光羅原系商貿學院督導員,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間,擔任學院院長。2002年商貿學院成立新校區建設領導小組,方光羅任組長,行使行政、組織人事、國有資產監管等管理職權和最終決策權。檢察機關指控方光羅收受賄賂的事實均發生在該校建設新校區期間。
2010年4月26日,安徽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方光羅立案偵查,同年5月11日決定將其逮捕。案件偵查終結后,安徽省檢察院于2010年9月28日將此案指定宿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12月20日,宿州市檢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7年初,方光羅在任商貿學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新校區建設過程中,為他人在工程發包、工程借款、工程款支付以及工程審計決算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36次收受趙蔚靜(已因行賄罪被判刑)等6人所送現金69.3萬元、價值2600元金銀紀念幣一套、購物卡2.1萬元,財物折合人民幣71.66萬元。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方光羅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方光羅全面否認自己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公訴人當庭出示了訊問筆錄、原始的訊問過程同步錄音錄像等證明了證據的合法性。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