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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名《不聽話的后果》
虐童老師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
警方認定:其多次對多名幼兒施虐,網傳的“致歉微博”不是出自本人之手
溫嶺已對受虐兒童逐一進行身份確定,組織專家進行心理疏導
省教育廳派出調查組趕赴溫嶺,要求全省嚴把師資準入關,并開展師德教育
溫嶺藍孔雀幼兒園小2班老師顏艷紅,雙手拎著一名小男孩的雙耳,將他雙腳提離地面約10厘米,還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被網友披露后,溫嶺教育局24日作出決定:將兩名女老師辭退。而當天晚上,網友又在顏艷紅的QQ空間里,發現多張涉嫌虐童的照片(詳見本報10月25日A12版)。
昨天,溫嶺市公安局發布消息:顏艷紅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其予以刑事拘留。
為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溫嶺警方向記者證實,網友從顏艷紅QQ空間發現的虐童照片基本屬實,在她擔任溫嶺藍孔雀幼兒園老師的兩年時間里,多次對多名幼兒實施拎耳朵、頭套垃圾畚斗、膠帶紙封嘴等行為。
昨天中午,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顏艷紅被刑拘;為她拍照的女教師童某,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處罰。
溫嶺警方告訴記者,顏艷紅的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但“虐待罪”僅指虐待家庭成員,“侮辱罪”需要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意傷害罪”只適用于受害人傷勢達到輕傷以上才能立案。
顏艷紅的虐童行為,均無法按上述罪名立案,而我國又沒有“虐待兒童罪”這項罪名。
警方認為,顏艷紅主觀上有尋求刺激的目的,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初步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
按照刑法第293條規定,有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歉微博”并非本人所寫
昨天凌晨3點多,一個名為“顏艷紅-”的微博賬號,發表了一篇題為《對不起,為自己也為中國社會》的致歉博文。
在這篇約1500字的檢討信中,作者以大量“對不起”開頭,深刻檢討了自己在虐童事件中犯下的錯誤,態度深深自責。作者自稱因為從小受到家里溺愛,自我為中心,不懂換位思考,頭腦簡單幼稚。
記者昨天向溫嶺公安部門求證,一位姓蔡的警官表示,這篇博文出自顏艷紅之手的可能性不大。
“24日晚上她就已經被我們帶到局里作調查了?!辈叹僬f,此后顏艷紅一直在公安局里,沒有上過網,手機也被沒收了,不可能寫這樣的致歉信,“我們推測很可能是熟悉顏艷紅的家屬或者朋友在以她的名義發帖,希望為她取得社會的諒解?!?/p>
顏艷紅的QQ空間相冊中,除了大量自拍照與私物秀外,還有一個專門收錄幼兒園生活的專輯,里面有不少照片,都是她采取各種變態手段虐待學生的內容,其中一些照片,顏艷紅還起了名字。
記者發現,曾有好友通過照片評論,提醒顏艷紅刪掉這類照片,因為影響不好,但顏艷紅回復說:“沒事的?!?/p>
溫嶺警方昨天表示,對于照片的真實性,基本可以認定,是以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顏艷紅予以刑拘的重要證據。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