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負責人。
????海口網5月21日消息(海口網報道組)由于在前兩次的采訪中,海南省全腦記憶研究會秘書長劉科夫并沒有向記者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其具備辦學收費的條件。究竟海南省全腦記憶研究會是否具備辦學許可?帶著這個疑問,海口網記者來到海南省教育廳行政審批辦公室進行了采訪。
????海南省教育廳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人金林告訴海口網記者:“海南省全腦記憶研究會是按照國務院1998年10月頒發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向省民政廳登記成立,且具有法人登記證書的社會團體,省教育廳是其業務管理部門。但因為其本身是社會團體,不是民辦學校,所以是不具備辦學許可的。”同時,這名負責人還表示,社會團體只能按照相關章程以及業務規定的范圍開展活動,“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會費,其它的有捐贈、政府資助以及業務開展帶來的收入。”
????此外,這名負責人還表示:“按照正常的程序,王女士(化名)如果質疑海南省全腦記憶研究會,可以先向該會的登記管理部門(海南省民政廳)提出它的違規、違法行為,然后作為業務主管部門的省教育廳再協同省民政廳進行相關的調查。如果王女士所反映的情況屬實,那么民政部門將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的要求,做出相應的處罰。”
????據了解,目前王女士已于5月20日下午來到海南省民政廳遞交了相關材料。此外,王女士還表示:“為了維護個人權益,我將考慮走司法程序。”
????關于此事,海口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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