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4年,三亞市教育局教研室在組織開展市中小學各類論文、說課評選工作中,將收取的部分評選費209400元存放在私人銀行賬戶里,并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開支。三亞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傅元根、副主任羅禹,對此負直接責任。分別給予傅元根、羅禹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
我們對師德有怎樣的期待?
2013海南高考“文理科狀元”做客《海口會客廳》
中招系列訪談五:旅游職業學校第一職業中學支招
中招系列訪談之四:靈山中學長流中學校長做客本網
中招系列訪談之三:四中二中海港學校校長做客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