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半島都市報9月5日消息,青年劉某是一名瓦工,去年12月的一天,他認識了一名“小姐”,在李滄區濱河路上的一家旅館相會,沒想到小姐收錢卻不辦事就沒了蹤影,劉某懷疑旅館老板幫“小姐”溜走,雙方發生爭執,劉某持隨身攜帶的匕首將旅館老板捅成腸破裂。近日,李滄法院一審判決,劉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去年12月18日22時,劉某到了旅館,二人商量好價格后,劉某接著就將錢付給了女子,該女子表示出去一下接著就回房間,可是后來再沒有出現。劉某懷疑旅館老板與該女子串通,便找老板紀某理論,期間,紀某持鐵棍擊打劉某,劉某持隨身攜帶的匕首朝紀某面部、頸部、腹部捅刺多刀,事后劉某逃離旅館。經法醫鑒定,紀某被捅致腸破裂,其損傷屬重傷。后來,劉某被警方抓獲,劉某非常后悔并表示自愿認罪。
近日,李滄法院對該案進行審理,法院認為,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劉某能自愿認罪,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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