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挾政府 欺壓百姓
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經濟利益,關建軍黑社會組織不擇手段,利用其非法影響力向一些基層組織施加影響,從一些農村基層政權組織,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司法機關到人大代表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嚴重威脅基層政權建設和司法公正,并且肆無忌憚地欺壓百姓。
2008年,關建軍的手下王紅玉與李某合伙經營煤礦時發生糾紛,在關建軍的幫助下,案件被陽泉市城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關建軍還派巡警隊協勤追捕李某。李某被提請批準逮捕后,陽泉市檢察院兩次經市檢委會研究決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 王紅玉先后兩次組織200余人圍堵陽泉市委、市政府大門,闖入市委、市政府大院示威,借此向檢察機關施壓。后城區檢察院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李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某在看守所羈押時,王紅玉與李某簽訂了協議,將斗溝煤礦的經營權全部獲取。
2008年王紅玉在陽泉義井村開發房地產,為打敗競爭對手山西遠鑫實業有限公司,壟斷經營,帶領工人將進入遠鑫實業有限公司工地的所有道路阻斷,致使上千住戶、村民無路可走,出入受限3年之久。
陽泉市公安局在接到北坪煤業有限公司吳岳林不服強制戒毒兩年的復議申請后,依法撤銷了城區分局對吳岳林強制戒毒的決定,變更為社區戒毒。但吳岳林剛被釋放還沒離開戒毒所,就被早已等候在戒毒所的巡警隊協勤又以強制戒毒兩年的決定為由再次投入戒毒所。兩天后,陽泉市公安局在得知城區分局未執行復議決定的情況后,直接將吳岳林釋放,變更為社區戒毒。吳岳林被釋放當日,被許建軍從戒毒所接到太原市勞教戒毒所繼續強制戒毒。兩個多月后,在山西省公安廳的干涉下,吳岳林才再一次被釋放。吳岳林精神遭受較大摧殘,加之懼怕關家勢力再次迫害,背井離鄉藏身廣西等地近一年。
2007年4月,關建軍讓殘疾人李某墊資100多萬元為他修建狗場。建成后,關建軍拒絕付款,并要求李某贊助40萬元為他另外建造一棟三層樓。李某不敢拒絕,又墊資90萬元施工。這200余萬元的墊資,關建軍不僅分文不付,反而強迫李某向他借高利貸190萬元;2009年,關建軍再逼著借給他高利貸100萬元,月息8萬元。當年底,關、李二人算賬時,關建軍不僅不用支付李的200余萬元墊資款,還利滾利計算出李某反欠他490萬元。
任鴻太說,該組織在采取暴力手段,攫取經濟利益過程中,利用編織的關系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次逃避打擊,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因涉嫌關建軍黑社會組織案,目前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公安分局、平定縣公安局的有關負責人正在接受調查。山西省公安廳廳長楊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斗爭,做到黑惡必除,是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的重要手段,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必須承擔起這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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