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9日消息??劉某因不滿女友小林和他分手,深夜潛入小林的宿舍,用刀捅傷并強奸了小林。近日,劉某因犯故意傷害罪、強奸罪,被集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劉某在東莞打工,他的女朋友小林在廈門讀書,一日,在電話里小林忽然向劉某提出要分手,劉某趕到廈門。來廈后,劉某發現小林為躲避自己把手機號碼都換了,很生氣。去年11月22日,劉某帶著水果刀潛伏到小林的宿舍中,隔著被子往小林的背上亂捅了幾刀。隨后,劉某還不顧小林已滿身鮮血、異常虛弱,強行和小林發生性關系。
在小林的不斷哀求下,劉某撥打120將她送到醫院。到醫院后,醫生見劉某形跡可疑,就報了警,后來劉某被警方抓捕歸案。 (陳洋欽 小村 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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