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面對妻子的哭訴,丈夫很漠然。記者 郝笑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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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提離婚被刀砍 妻子上庭訴委屈
“我砍他是想留住他”
懷疑老公在外邊有女人,劉女士采用極端的方式想留住老公——持刀將老公砍傷。昨天,豐臺法院開審此案。劉女士當庭哭訴丈夫有外遇,她聲稱“我砍他就是想留住他”、“我愿意養他一輩子”。記者庭后采訪被害人,他形容這段婚姻像一場“噩夢”。
妻子哭訴丈夫“花心”
昨天9時,56歲的劉女士走進法庭,她此前已被取保候審。丈夫謝峰(化名)坐在原告席上,身旁擺著一根拐杖。兩人原本是對恩愛的夫妻,如今見面卻形同陌路。
據豐臺檢察院指控,去年9月2日凌晨,被告人劉女士在豐臺區北大地附近自己家里,因丈夫謝峰與自己提出離婚,心存怨恨的她手持菜刀將謝峰左腳砍傷。經法醫鑒定,謝峰為輕傷。案發后,劉女士向警方投案。
在庭審中,被告人劉女士表示認罪。“這么多年,我太委屈了。”劉女士對著法官訴苦說,她與丈夫謝峰婚后感情不錯,可丈夫多次背著她在外面找女人。劉女士表示,謝峰是為了外面的女人才向自己多次提出離婚。劉女士說,“我不愿意離婚,離婚太寒磣。”
劉女士回憶說,謝峰在一家藥店打工時與藥店老板娘搞在一起。“我跟蹤過他,發現他進了老板娘家里。我還在他手機里發現了兩人親密擁抱的照片。”此外,謝峰在做推銷保健品時認識了一個女老師,劉女士認為丈夫謝峰與該女老師也有不正當關系。
“我愛他,但我也恨他。”劉女士說,離婚案開庭前一天晚上,丈夫在床上睡覺,她喝了酒,心里越想越委屈,就舉刀砍了丈夫。劉女士當庭多次說,“我砍他就是想留住他”、“我愿意養他一輩子”。
丈夫認為妻子心眼小
60多歲的被害人謝峰被鑒定為10級傷殘,他將索賠數額從5萬元提高到8萬元。關于離婚的原因,謝峰有不同的說法。他說,他的手機里有張他與一個女人握手的照片,劉女士非讓自己說出照片上的女人是誰,他跟對方解釋不清,劉女士就反復折騰他。為此,他先后四次提出離婚。
在庭審中,謝峰否認自己有外遇。在他看來,妻子劉女士多疑、心眼小,還有些自卑。他解釋說,他曾在藥店做過,后來在保健品公司工作。由于工作關系,他接觸的客戶大多是女的,劉女士總是懷疑他,以為他在外面鬼混,實際上他是在做自己的事業。據了解,法院已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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