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4日消息(見習記者李晶晶)海南近期調整完善了新農合補償政策,讓參合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省衛生廳近日下發了2011年補償方案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市縣(區)根據本地區今年統籌基金的籌集以及當地農民醫療需求和消費情況,合理使用新增資金,于9月1日起實施今年新的統籌補償方案。
指導意見明確,各市縣要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據當地不同地域、不同經濟水平設置報銷比例,使參合農民的政策范圍內總住院費用補償比力爭達到70%左右。調整后建議補償比例為:鄉級定點醫院執行零起付分段報銷,300元以下報銷50%,300元以上報85%;市縣二級定點醫院為70%;省級其他定點醫院為60%;省級三級定點醫院為55%;各級醫院根據自身情況可作調整。全省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不低于5萬元。
此外,將婦女乳腺癌、宮頸癌和重性精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范圍,實行病種限價,提高住院補償標準:市縣二級定點醫院提高至80%,省級其他定點醫院提高至75%、三級定點醫院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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