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裂近一年 相關部門均稱不知情
帶著上述疑問,記者走訪了萬春新苑小區的施工、建設單位。
“具體是不是房屋質量問題,我們不好下結論,要經過建設主管部門鑒定。”萬春街道辦事處市容辦負責人袁強表示,此事發生在去年10月,他們已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通報過。
據袁強介紹,2010年4月,萬春新苑小區被交付給萬春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在前期委托了一家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他承認,“一直聽到業主不間斷地反映質量有問題”,但他表示,街道辦事處無權就質量下定論,因為當初交付使用,都是質檢站進行驗收的。
袁強表示,街道辦事處要求物業公司及時把業主反映的情況進行登記,通過維修單報給建設單位。“我們一直委托物業公司管理這個問題,但是我們報告之后,沒有人向我們通報結果。”
記者隨后見到了建設單位——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人員曾子奕。就18號樓與19號樓的開裂問題,曾子奕表示,從竣工到目前為止,從未接到萬春街道辦事處以及物業公司提供的報修材料。
他強調,竣工交付后,建設方曾召集萬春街道辦事處、物業公司、監理單位開了專門的會議。“當初約定,如果質量發生問題,在3天之內,街道辦事處上報材料,我們派人去維修。”
“作為建設單位,房子竣工驗收之后,除了驗收回訪之外,老百姓不反饋意見,我們不可能逐家逐戶去家里看。”曾子奕認為,先期的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沒有將老百姓的投訴及時反饋上來,導致矛盾不斷積累。
對于18號樓和19號樓的開裂問題,萬春新苑小區的施工單位蕪湖華夏建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水心國也表示,沒有接到投訴。
那么,當初這些安置房是如何通過驗收的呢?
“可能是回填土沒有夯實造成的,具體什么原因,相關部門去現場檢測才知道。”據蕪湖市質檢站站長李國方介紹,2010年1月,他們對萬春新苑小區的安置房進行了預驗收,當時還下發了不少整改意見。
“這幾棟房子目前并沒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因為土地證今年上半年才拿到,有些滯后。”李國方說,“政府也是為了讓老百姓早點住進安置房。”
他強調,“當時監理公司代表業主進行預驗收,勘測、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加,沒有發現大的異常。后來,老百姓的投訴沒有反映到我們這里。”
“施工單位定期回訪不夠及時,下面給他們下個督查意見,下一步將加大回訪力度,加強信息溝通。”李國方承諾,第二天上班就召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勘測單位、監理公司到現場去,采取“一線工作法”,把情況調查清楚,再讓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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