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22日消息(記者吳躍 實習生王愛璐)從海口市法制局了解到,10年間,我市頒布實施地方性法規19件,修改19件,市政府共頒布實施政府規章33件,修改27件,為海口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當前,海口市電動車總量保守估算約有20萬輛。市法制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電動車在給人們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也給社會管理帶來了不少難題。面對這個難題,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尚未立法對電動車管理予以規范的情況下,海口市不是消極等待,而是積極作為,超前思考,主動探索電動車管理的新模式。經過充分調研準備,我市擬出臺《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做到既能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通暢和市民出行安全,又能充分發揮和利用電動車環保、便利的特性。
“10年的立法工作,可以概括為兩個‘并重’。”市法制局負責人介紹,我市堅持經濟發展立法與民生立法并重,城市“硬件”立法與城市“軟件”立法并重,同時統籌兼顧,立、改、廢并舉。如已經出臺或正在審議的《海口市三輪車管理暫行規定》、《海口市民辦教育促進和管理辦法》、《海口市萬綠園保護管理規定》、《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規規章,關注困難群體基本生活,切實解決教育難、生態環境保護難等社會問題,有力地推動了我市社會經濟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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