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7日消息(記者邢東偉?通訊員吳淑驍?焦名源)何某原是海甸四東路民生大廈的保安,其利用自身的工作便利,盜竊大廈內公司名酒等財物。經美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5年8個月。
經查明:2010年12月底某日,何某值班時,盜取一把倉庫鑰匙。而后,何某利用盜竊來的倉庫鑰匙打開倉庫門,兩次盜竊存放在倉庫中的五糧液酒18瓶(價值4040元)、馬爹利XO洋酒1瓶(價值1200元)、茅臺酒3瓶(價值3450元)、1瓶藍帶洋酒(價值960元)。得手后,何某將18瓶五糧液酒和1瓶馬爹利XO洋酒分多次轉賣給涂某(另案處理)。
今年1月26日晚,何某值班時,再次利用盜竊來的倉庫鑰匙打開倉庫門,盜竊倉庫內的國窖酒20瓶(價值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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