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老板用“皮包公司”騙796萬 一審被判20年
海口網11月18日消息??從2008年開始,海南的女老板柳冠美便利用自己和王濤注冊的“皮包公司”,謊稱自己可以承攬到海口和定安的政府項目,詐騙他人近800萬元。11月17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這位女老板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海南女老板注冊“皮包公司”詐騙他人
2008年4月9日,被告人柳冠美、王濤為了合作關閉海南發展銀行資產處置拍賣項目,二人共同商定將海南逢潤公司的股東變更為柳冠美、王濤,后王濤與柳冠美、黃某簽訂了海南逢潤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柳冠美將其19%的股權、黃某將其30%的股權轉讓給王濤。
同年4月25日,三人修改公司章程,將公司的股東由柳冠美、黃某變更為柳冠美、王濤,股權份額變更為柳冠美出資1020萬元占51%、王濤出資980萬元占49%,公司實收資本由0元變更為2000萬元。在征得王濤同意后,柳冠美委托海南捷達投資咨詢公司辦理股東變更和實收資本變更事宜。5月12日,在柳冠美、王濤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經中間人代辦墊資,從“柳冠美”、“王濤”的賬戶分別轉賬給海南逢潤投資有限公司的賬戶1020萬元、980萬元用于驗資,次日,該2000萬元從海南逢潤投資有限公司的賬戶撤走轉入海南鴻國貿易有限公司。
柳冠美拿到驗資報告后,與王濤一同在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文件上簽名,后通過海南捷達投資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辦理了相關的股東變更及實收資本的變更。6月20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了公司營業執照。完成變更登記后,該公司未開展業務,主要被柳冠美利用進行詐騙活動。
謊稱承攬政府項目詐騙796萬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3月19日,時任海南百澤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百澤公司)總經理的被告人柳冠美謊稱能承攬到海口市海甸溪北岸舊城區東段項目約5萬平方米的拆遷工程,誘騙汪某、黃某在柳冠美位于海口市濱海大道珠江廣場24樓的辦公室簽訂了一份《合作承包拆遷海口市海甸溪北岸舊城區東段項目工程協議書》,約定雙方合作該項目,由柳冠美聯系承攬拆遷工程項目,黃某負責拆遷施工。合同簽訂后,黃某按協議約定付給柳冠美“信譽借款”20萬元,柳冠美收取20萬元后,沒有聯系拆遷海口市海甸溪北岸舊城區東段項目。2009年4月,黃某發現受騙后,多次找柳冠美要求退款,柳冠美陸續退還5萬元。
2008年6月25日,被告人柳冠美謊稱能拿到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安置樓房項目工程,誘騙林某與其在某酒店簽訂《合作承建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安置樓房項目工程協議書》,約定柳冠美付前期經費承攬工程,林某負責工程施工,并約定林某支付給柳冠美“合作信譽借款”220萬元。合同簽訂后,林某先后7次支付給柳冠美共223萬元。至案發為止,柳冠美未能拿到該項目,也未退還該223萬元。
另查明,海甸溪安置樓小區的項目業主為海口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該安置樓房小區分為三期共12個工程項目,均已經由相關職能部門經過公開招標確定了中標單位,柳冠美并未組織公司參與投標。柳冠美收了林某223萬元后,并沒有聯系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安置樓項目,而是將該款挪作他用。
據統計,柳冠美先后多次承攬海口、定安的政府項目為由,詐騙他人共計796萬。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柳冠美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告人王濤犯虛報注冊資本罪。
最終判處柳冠美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被告人王濤犯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柳冠美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告人王濤對判決沒有意見,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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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海南視窗] [作者:毛雷 敖日丹 胡坤坤]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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