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22日消息?近日,由于不少市民上牌前需要在經銷商處補開發票,但因為不少經銷商開具的證明不規范,導致市民無法順利的給電動車上牌。
對此,海口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開具補開發票證明時的注意事項:購買時未開發票的,前往經銷商處補開發票時,經銷商在發票備注欄中注明該車銷售日期并加蓋銷售單位公章。
對于丟失發票的,經銷商需提供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并蓋發票專用章;同時,開具一份證明材料,內容需注明車輛所有人購車時間、品牌型號、當時開具發票的金額及發票號,并蓋上發票專用章或車行公章,作為補開發票的附件。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