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6日消息(記者 吳開詩 通訊員胡娜 蔡正文)為了早日實現發財夢,文城鎮一便利店業主林某某,在未經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文昌市彩票部登記審批,非法銷售彩票(私彩),被文昌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2011年1月份開始,被告人林某某未經登記審批,在文城鎮一便利店內非法銷售彩票,銷售的彩票隨“七星彩”體育彩票同期售出,銷售方式為手寫彩票和電腦打印彩票兩種,依據“七星彩”的開獎號碼,設定不同的中獎方式及比率,并讓翁田鎮居民林某某、陳某某以提取8%的手續費為其銷售二字定位和三字定位彩票。文昌市公安局干警根據線索案發后,沒收被告人林某某的非法所得人民幣18197元。
被告人林某某違法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從事彩票銷售,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253588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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