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6日消息(記者邢東偉?通訊員陳柒生?林芊)“非常感謝秀英區人民檢察院給我送來了4.5萬元救助金,我要用好這筆錢,以告慰我死去的妻子……”4月15日,申訴人王某在給秀英區人民檢察院的感謝信中這樣說道。
據介紹,2010年,申訴人王某向省檢察院申訴,其妻子金某于2007年2月22日開三輪摩托車營運時,被他人搶劫加害致死,法院分別判處被告人黎某死緩,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決兩被告人共同賠付被害人家屬9萬余元。王某對此不服,認為應當判處被告人黎某死刑立即執行,并要求被告人按判決書及時進行賠付。該案由秀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后,立即展開調查,著力做好當事人息訴工作。
經審查,秀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王某申訴理由不成立。經多次約談申訴人,向其告知審查結果,不厭其煩地解釋相關法律,并進行心理疏導,王某對接訪人的熱情接待十分感動,經過檢察干警的釋理說法,他承諾服判,不再申訴。
辦案檢察官在此起申訴案件中知金某遇害一事,給其家人帶來了巨大打擊,王某不僅精神上受到傷害,而且經濟上也非常拮據。遺留的四個孩子現全由王某一人撫養,最小的孩子年僅七歲,生活十分困難。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又因為被告人家庭困難,多年來無法得到落實,王某目前沒有獲得任何賠償。秀英區檢察院認為雖然王某的申訴不成立,但其符合被害人救助條件,于是檢察機關啟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程序,將4.5萬元的救助款支付給了申訴人王某。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