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個別城管隊員收了好處費,房屋的兩層加建部分卻仍面臨強拆,廣州番禺男子郭海澄感覺被騙,一怒之下持匕首將前來結賬的包工頭彭某刺死,并前往當地街道城管中隊報復將一名攔阻的保安捅成重傷。廣州市中院前不久對此案一審,郭海澄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且被限制減刑。
兇手稱接連被騙很氣憤
被告人郭海澄供述,他住在番禺洛浦街已有十年了,2011年初打算將房子從三層加建至五層,加建之前沒有到有關部門申請。2011年3月中旬,房子剛加建好,花了十多萬元,城管對他說加建的是違建建筑,要全部拆掉。3月底,城管帶著幾十人對他家進行強拆,敲爛了五樓的樓面,剩下的讓他自行拆掉。
“現場負責的一名城管說,如果給他一萬元的話就讓保住四層房子”,郭海澄覺得劃算,就先后給了該名城管9000多元。4月初,郭海澄打電話給城管隊長,問已將五樓拆了,剩下四層行不行,城管隊長說不行,違建部分一定要全部拆除。
“打完電話后,覺得被人騙了,非常氣憤。”郭海澄說,4月4日17時許,幫他實施自拆的包工頭彭澤云到家里收錢,商定好的工錢由2500元變成了3500元,賺錢不易的他,越想越氣憤,“感覺又被人騙了”,就拿了匕首捅向彭澤云胸口,致其身亡。
行兇后的郭海澄依舊憤怒難抑,沒有理會妻女的阻攔,還想去報復收錢不辦事的城管,就打了一輛摩托車去城管中隊。在中隊門口,卻遭到保安何銳堅的攔阻,即持匕首追趕、捅刺何銳堅致其重傷。
事后,廣州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郭海澄提起公訴。
城管隊員收錢沒幫上忙
據涉事的城管隊員何耀輝證實,他在洛浦街綜合執法中隊主要負責分管洛浦街管理“六亂”工作,并參與大型的查控處理轄內違章建設活動。2011年3月下旬,他帶領中隊五六人,對郭海澄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并要其將加建的兩層自拆。
4月1日左右,中隊聯合其他部門對郭家的違建進行強拆,對方趁他一人時,塞給其一把錢,他明白郭海澄想讓他不要拆房子,經過一番推搪,郭海澄把錢塞到他口袋,他追到郭家樓上,想還錢給對方,對方不但沒收,反而又拿出一把錢塞給他,他怕被人看見影響不好,就和郭海澄走進一個房間。郭海澄說希望能少拆一層,他就對郭海澄說錢先收下,如果幫不上忙,再退給他。郭海澄點頭同意。回去之后,何耀輝點過數,郭海澄給他共有9400元,之后他也沒有把錢退回去。
何耀輝猜測,郭海澄是因為送了錢后,房子還是要拆兩層,心里氣憤,產生報復心理,才跑到城管中隊捅傷人。
一審判處死緩限制減刑
廣州市中院一審查明,本案中,城管番禺分局洛浦街中隊個別執法人員有不廉潔行為,郭海澄在未能如愿保留部分加建樓層的情況下感到受騙,后產生故意殺人動機,從案發背景看,其行為屬事出有因。
但是,郭海澄和被害人彭澤云之間是一種勞務合同關系,即使在給付工錢上存在糾紛,也不能遷怒于無辜,而被害人何銳堅作為保安員阻止被告人郭海澄入內行兇系其職責所在,并無不當,本案中二被害人的行為并不存在過錯。
廣州中院依法判處郭海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被告人郭海澄限制減刑;被告人郭海澄賠償死者彭澤云家屬共計人民幣69.79萬元;賠償傷者何銳堅共計人民幣21.38萬元。郭海澄如不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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