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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向記者講述這些年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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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南視窗10月15日電 親情在金錢財產面前,竟是如此不堪一擊!海口一六旬老人猝死后引發一場長達三年時間的遺產爭奪戰。其前妻所生女兒認為,父親死亡突然、離奇,要求查明死因。而老翁第二任妻子認為,她一心一意與丈夫過日子,不可能對自己的丈夫下毒手,他人誣陷她謀害親夫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在老人入土為安2個月后,不得不進行掘墓開棺驗尸。
那么,老翁究竟是不是被現任妻子投毒所害?其留下的房產及數筆存款,將如何進行分配?
一個男人的兩場婚姻
王麗是張民的第二任妻子,他們相識在2000年。認識王麗的時候,張民與前妻王紅剛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共養育了兩個女兒。截至離婚時,兩個女兒分別為25歲和29歲。兩人協議離婚的理由是“夫妻之間感情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其實據王麗后來講,丈夫張民一直想家里有一個男孩。
據王麗介紹,她與張民認識,是通過一個街坊老阿婆的介紹。來自澄邁農村的王麗當年已經35歲,一直沒有找到理想的對象。王麗在海口擺了一個小檔位,專門為別人做縫補衣服維持生計。“那一天,一個經常到我這里做衣服的老阿婆對我說,要給我介紹一個對象。”王麗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那時,像她這樣年齡的女子,已經屬于大姑娘,找個合適的對象已經很難,“家里人也經常在催,我就答應了老阿婆介紹對象的事。”
“他(指張民)比我大20多歲,阿婆介紹我們認識后,他就請我去喝茶,還告訴我,他剛與妻子離婚。”王麗稱,“畢竟那時我已經不小了,對待婚姻上的事情肯定很謹慎。他為了表示坦誠,將他與前妻離婚的協議書都給我看了。”
王麗在結識張民一個多月后,2000年12月,35歲的王麗與56歲的張民,在民政部門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
老夫少妻的平淡生活
早在2000年6月22日,張民與妻子王紅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就協商簽訂了離婚約定:位于海口市美蘭區某村的一處兩層的樓房(兩層樓共100多平方米),整棟歸張民所有;拆遷辦安置的海口市沿江五路某房產,歸王紅所有,拆遷辦尚欠過渡費28166元,張民享有14166元,余下的款項由王紅享有。張民同意一次性支付14000元給王紅,拆遷辦下撥過渡費后,將由張民一人領取和享有。
事后,這樣一個普通的家庭變故,也就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被人忘卻。但在張民與王麗結婚后,關于“老夫少妻”的另類雜言,一直在王麗與張民的背后成為他人飯余茶后的談資。“這么些年來,我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與他組成家庭。我自己認為,只要自己過得好,別人怎么說都無所謂。”王麗對記者稱。
張民是一個很有生意頭腦的人,在與第二任妻子結合后的2001年6月,他出資2萬元認購了海口某百貨公司職工勞動資本股一股,每月可以領取350元的生活費;另外,他還持有另外一家公司一股價值3500元的股份,每月也可以從該公司獲紅利65元。2003年5月,張民和王麗的女兒出生。一家人住在一個城中村的住所里,張民與小他20多歲的妻子王麗及6歲的小女兒,過著簡單而知足的生活。
“說句實在話,他對我也有過不好的時候,在剛生完小孩后,他動手打過我一次。”王麗說,“他一直想要生個男孩,后來我到美蘭區婦聯告過他,還將我被打傷的照片過塑放在身邊,后來他再也沒有打過我。”王麗懷念她與張民結婚的頭3年,丈夫對她真的很好,“后來盡管生活平平淡淡,但我努力在維持這段婚姻。”
父親猝死女兒要求開棺驗尸
但這樣平淡的生活在9年后戛然而止,這一年,65歲的張民突然離世,他的離世一根導火索,將與其有關的兩個家庭卷入了一場難言的遺產紛爭。
這場遺產爭奪戰的起因要追溯到2009年3月25日。這天的凌晨,張民突然身體不適。是年65歲的張民,不喝酒不抽煙,也很少外出與人喝茶,平時身體很好,沒患過什么大病。丈夫突然感到身體不適,王麗趕緊撥到了120救治。由于事發突然,張民經120醫護人員上門救治無效身亡。
張民突然離世后,其前妻的兩個女兒,以及王麗陷入巨大的家庭悲痛之中。按照老家的風俗,她們共同處理了張民的后事,并為張民進行了土葬。就在家人處理完張民的后事后,原本并沒有太多過節的兩個家庭,開始出現了摩擦。關于張民的遺產繼承問題,王麗與張民前妻的兩個女兒,無法達成統一的意見。
而彼此的摩擦最激烈的事情,就是張民死亡的原因。
前妻女兒方面認為,由于張民死亡太突然、太離奇,其死因關系到所有繼承人的情感,必須要查明死因,并且矛頭直接指向了王麗。而王麗對此說法難以接受,稱自己承受巨大的社會輿論與張民結成夫妻,一心一意地過日子,自己怎么會作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呢?并且,張民如果是死于非命,不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而且也將直接關系著遺產分配的問題。
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2009年5月,經過張民的家屬提出申請,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對張民進行了開棺驗尸,對其是否中毒而死予以鑒定。同年6月24日,權威鑒定部門作出鑒定意見:張民胃內未檢出毒鼠強及常見有機磷農藥。
這一鑒定結果,證明了王麗的清白。但張民被開棺驗尸的事情,也在街坊鄰居間被傳得沸沸揚揚。“這個事情對我影響很大,但不管怎么說,我作為一個女人,問心無愧就可以了。”昨天上午,王麗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感到很無奈。
3年遺產爭奪戰兩家人身心疲憊
如果說開棺驗尸是一場家庭風波,那么關于張民的遺產繼承問題,依然在兩個家庭中持續。記者了解到,關于張民的遺產,主要包括兩層樓的民宅一棟、數張定活期存折共幾萬元,以及張民生前2萬元認購了海口某百貨公司職工勞動資本股一股等。
據王麗之前向法院提供的“夫妻婚前共同財產”顯示:位于海口某村磚混結構房屋一套,約為120平方米;3筆定期和兩筆活期存款,共計約為38800元;張民生前投資兩家百貨公司,每月分紅350元和65元。另外,還有拆遷補償費和過渡費等部分款項。
2009年6月6月29日,王麗和6歲女兒將張民的母親、兩個女兒告訴上美蘭區人民法院,要求繼承分割張民的遺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由于種種原因,王麗等于2010年2月2日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于當天作出了準許撤訴的裁定。
2011年4月,王麗及女兒再次將張民的母親、兩個女兒(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告上法院,要求繼承分割遺產,并要求歸還戶口本及主張保管張民的死亡證明等。2012年3月,美蘭區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則上,張民與王麗的夫妻共同財產,王麗將分割得1/2,另外1/2按照5名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繼承。原告王麗和被告方均對此判決不服,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在一審判決中,最讓王麗難以接受的是,開棺驗尸的鑒定費及再次安葬費也要讓她和女兒承擔部分份額。“是他們要求開棺驗尸的,費用不應該判我和女兒承擔。”王麗稱。
前不久,海口市中院對此作出了終審判決,除了維持一審的部分判決項目內容外,對多處判決事項做了變更。考慮到王麗帶著年幼的女兒,住所困難,位于城中村的該處住處為王麗和女兒擁有相關的使用權,王麗將按照繼承份額給予3名被告相應的補償款。但對于該判決,王麗依然不滿意,她認為,其他繼承人都是成年人,而她的女兒僅僅9歲,將來還有相當多的撫養支出,“應該考慮到未成年人的撫養的問題。”為此,她還將向法院申訴,希望能夠為自己和女兒盡可能多地爭取到支持。(注:文中涉及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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