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南寧1月5日電 只要你在南寧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并符合相關條件,便可將戶口遷入南寧市。從1月4日起,廣西南寧市正式實施戶籍改革新政,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
在新制發的居民戶口簿上,原先“戶別”一欄標注的“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已被“家庭戶”或“集體戶”取代。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的戶口統稱“居民戶口”。同時,按照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的戶口為常住戶口。
這次改革的最大亮點,是打破阻礙城鄉人口流動的桎梏。根據戶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將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南寧市通過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含銀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單位集體宿舍及親屬住所。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