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離職快遞員劫殺女歌手獲死刑
新京報制圖/高俊夫
新京報訊(記者張玉學安穎)北漂女歌手麗麗(化名)喜歡網購,常讓快遞員將快遞送至家里。剛離職的快遞員張昆鵬,謊稱送快遞上門,持水果刀將麗麗劫殺,搶得1600元。
昨日記者獲悉,二中院以搶劫罪判處張昆鵬死刑,賠償死者父母3.5萬元。
送快遞發現女子獨居
30歲的麗麗曾在鄭州某高校工作,因自幼喜愛唱歌,辭去工作到北京成為一名北漂歌手。平日里,麗麗喜好在網上購物,她說這樣可以減壓。
現年29歲的張昆鵬,曾在中通快遞姚家園分部當快遞員,工作期間多次給麗麗送過快遞。在送貨時,他發現麗麗經常獨自在家。
案發前,張昆鵬已離職,想弄點錢回家。2012年7月30日下午,張昆鵬來到麗麗位于朝陽區的暫住地,以送快遞為名敲開麗麗的家門。麗麗開門后,張昆鵬持刀將麗麗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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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提出130萬賠償
殺人后,張昆鵬將麗麗的衣服脫光,偽造強奸的假現場。之后他帶著搶得的1600元錢逃離,在逃回家的火車上被警方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昆鵬入戶使用暴力搶劫他人錢財,并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張昆鵬在已控制住被害人的情況下,仍扼壓被害人頸部致人死亡,雖無前科劣跡,到案后也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做出死刑判決。
庭審中,麗麗父母提出130余萬元賠償,但法官只對麗麗的喪葬費及其父母的交通費、住宿費予以認定,判決張昆鵬賠償3.5萬余元。
■ 相關案件
亂扔快遞單遭入室劫殺
據媒體報道,2011年7月,福建省廈門市一小區,26歲的女白領劉艷(化名)在家中被殺害。
警方調查,愛網上購物的劉艷,經常將留有自己電話、地址的快遞包裝隨手扔到小區的垃圾桶旁。同一小區的陳海平(化名)無意中在垃圾桶旁,發現一個被人丟棄的郵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裝袋。包裝袋上粘貼的快遞單完好無損,郵寄地址、姓名和手機號碼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劉艷”。隨后,陳海平多次在垃圾桶旁發現寫有“劉艷”信息的快遞包裝袋,從貨物包裝看都是高檔貨。
陳海平推想劉艷是個網上購物狂、比較有錢的女白領,還可能是個獨身女子。隨后,陳海平起了冒充快遞員搶劫的念頭。他撥打劉艷電話,自稱是快遞員送包裹。毫無防備的劉艷開門后,被陳海平用水果刀架住脖子,反抗時被刺中頸動脈死亡。
安全快遞注意事項
●市民在快遞公司登記取件時,不必留下非常具體的地址,可選擇僅留下樓棟號,之后可在電話中與快遞員約定取件地點,避免將對方帶入家中。網購的物品,可將寄件地址寫為單位地址。
●快遞外包裝上面的個人信息可能會因被隨意丟棄而遭泄露,市民在丟棄包裹前,一定要對包裹尤其是包裹上的快遞單進行處理,涂掉包裹、快遞單上的姓名、電話、地址、購買產品等一系列個人信息。
●警方建議獨居女性謹慎接觸陌生人,無論寄件、收件都盡量選擇不易被對方“探知底細”的安全地點。盡量約到樓下傳達室、保安亭等人多的地方收件,別給不法分子下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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