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可一男子同朋友妻子通奸,正碰上朋友進門。情急之下該男子邵某躲于窗外,不料失足墜樓身亡。記者昨日獲悉,通州法院判決該女子李某向邵某家人賠償9萬元。
據介紹,去年7月20日,邵某與少婦李某一起吃午飯,兩人還喝了酒,酒后兩人來到李某住處發生了關系。沒想到,李某丈夫于某提前回家,在樓下發現了邵某的汽車。
于某回家見家門反鎖,打家里電話和妻子手機均無人接聽,便一直呆在門外。邵某與李某兩人在房內驚慌失措,擔心被于某發現,邵某爬到李某家10樓的窗外,腳踩窗外一個寬約5厘米的墻沿,不慎失足墜亡。
獲知邵某死因,其親屬訴至通州法院要求李某與于某連帶賠償。法院一審認定李某應負20%的責任,并判決李某賠償9萬元。李某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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