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福縣楓田鎮桐源村村民小劉向大江網《民聲熱線》欄目反映,村民要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必須先向當地鎮政府上交一萬元“建筑格式保證金”,否則就不讓建房。此舉引起眾多村民的強烈不滿,認為這屬于亂收費行為。
農民想建房 先交萬元“建筑格式保證金”
據小劉介紹,今年他想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于是寫了一份建房申請書,拿到村委會蓋章時,村主任卻告知他得先向鎮政府上交1萬元“建筑格式保證金”,否則無法建房。小劉告訴記者,開始他不太相信,后來咨詢過鎮政府相關人員了解到,這是吉安市政府統一下發的文件規定的。他大伯今年正在建房,已經上交了這筆“保證金”。
“農民自建住房建什么風格都要受限,這太不合理了!”小李憤怒地表示,每家每戶經濟能力不一樣,面積有大有小,政府如何能強制農民按照統一的標準來建呢?
小劉告訴記者,據了解,不僅僅是楓田鎮存在收取“建筑格式保證金”的現象,整個安福縣都是如此。對于小劉的說法,記者從一位瓜畬鄉村民那里得到了證實。
吉安市政府統一下發文件要求村民建房要統一風格
針對此事,5月21日,記者采訪了楓田鎮土地管理所肖姓所長。“我們是根據吉安市政府下發的文件來做的,沒有亂收費。”肖所長說,2012年,吉安市政府下發了一份文件,文件要求農村村民建房要按照統一的建筑風格,要彰顯廬陵特色。所以村民建房前,需要與鎮政府先簽署一份協議,并上交1萬元“建筑格式保證金”,村民按照規定建房后會返還這筆“保證金”。
肖所長向記者介紹,政府部門為村民提供了10種建筑風格的圖紙,村民可選取其中的一種風格建房。“如果村民建房沒有按照統一風格建設,1萬元保證金是否不退還?”對于記者提出的質疑,肖所長沒有正面回答。記者提出能否將他口中說的那份“文件”傳真過來,卻遭到了拒絕。
文件并未規定農民要交“保證金”
隨后,記者在井岡山市政府網上查到了由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村民建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2012年9月12日),其中文件規定:新建農房建筑風格要彰顯廬陵特色。鄉鎮村民建房規劃管理所為村民提供技術咨詢等服務,并要求建筑設計方案應當從《廬陵文化特色民居圖集》中選擇。在選擇戶型時,要求每個自然村選擇的建筑風格要基本一致,以免出現村落戶型雜亂無序的現象。
同時,記者在文件中看到,將農村村民建房規劃管理工作納入縣(市、區)、鄉鎮年度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市、縣(市、區)農村村民建房規劃管理機構每半年對轄區內村民建房規劃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評,并把村民建房規劃管理工作績效作為考核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重要依據。
記者發現,該文件只字未提“保證金”一事,而安福縣一些鄉鎮強制收取“建筑格式保證金”的行為讓人匪夷所思。
5月22日下午,記者聯系上安福縣政府,一湯姓主任表示,對于安福縣各鄉鎮收取的“建筑風格保證金”一事,他也是第一次聽說,無法給出明確答復。湯主任向記者坦言,吉安市政府2012年是下發了一份關于農民建房的文件,可能是各鄉鎮沒有強制執法權,導致政策無法實施。為了便于管理,才會要求村民交“保證金”。湯主任建議記者向安福縣國土資源局了解情況。
隨后,記者致電安福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不太清楚,國土部門不可能要求各鄉鎮政府部門向村民收取“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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