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坦承,該事項可能會對2013年半年報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銷售業務接收銀行承兌匯票,結果卻在回收貨款過程中發現匯票有假,而且不止一張!這樣令投資者瞠目結舌的事情日前發生在上市公司紅寶麗身上。該公司昨日晚間披露的公告稱,2013年7月9日,公司為防范風險,對該票據及其他銀行承兌匯票進行了鑒別,發現還有其他假票據,合計金額6896萬元。
或影響半年報業績
紅寶麗稱,經初步核查發現,涉及的假票據都是由公司某業務員提供。2013年7月10日,公司已向南京市高淳公安分局申請立案,公安部門已受理。公司已經啟動了核查程序,核查假票據涉及的業務及往來情況,以確定存在損失的可能性。
紅寶麗同時表示,鑒于核查需要時間,目前還難以確認假票據造成損失的具體數額或者損失幅度。該事項可能會對2013年半年報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公司2012年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為165494萬元,凈利潤為7840.87萬元;今年一季度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為48527.9萬元,凈利潤為2359.62萬元。顯然,如果這些假銀行承兌匯票涉及到的貨款真的“打了水漂”,對于公司的業績來說可謂打擊不小。
財務管理制度遭質疑
收到如此大金額的假銀行承兌匯票卻未及時查知,這不免令人對紅寶麗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控制,特別是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產生質疑。
據了解,所謂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中央財經大學一位財務專家昨日告訴記者,銀行承兌匯票一般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付款期限。對于上市公司來說,這等于是給予了其客戶也就是購貨方賒銷期限。
“這不可能是由一個業務員就能決定的。正常的流程里上市公司的財務部門和信用管理部門都需要跟進。譬如要對匯票承兌人的身份、購貨方的信用程度等進行調查。財務部門是要對匯票備案的,在拿到匯票,通知付款之前,財務難道不應該驗一驗嗎?”該財務專家指出。
事實上,本報記者翻閱紅寶麗披露于2008年10月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可以發現,公司在“書面上”對銀行承兌匯票結算也是有所規定的。譬如在“應收票據的管理”一欄中,公司規定:收到購貨單位交來的銀行承兌匯票后,市場部應認真審核,及時填制銀行承兌匯票簽收單,經往來核算崗位確認后移交銀行,不能及時移交的交財務部銷售管理崗位保管,并建立暫保管臺帳。
對此,上述財務專家也表示:“公司內控上肯定出問題了,在銷售、結算方式和信用管理上,上市公司是有責任的。”但他同時對一家上市公司的財務和信用部門出現這樣的錯誤感到不可思議,“這么大金額的匯票造假,單單一個業務員幾乎不可能有這么大的能量,里面到底怎么回事,應該好好查一查。”
這一事件到底內情如何,本報記者將繼續追蹤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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