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鐵男案非法所得超1.5億
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貪腐數額再度擴大。本報記者進一步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8月12日的內部通報,劉鐵男除了受賄一千多萬元,其本人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及收受禮品,涉及金額超過1.4億元。
根據通報,劉鐵男與其子劉德成通過非法經營所得約1.1億元,其妻子郭靜華非法所得3800萬元左右,并收受禮品折合約41萬元。加之劉鐵男受賄金額,已經查明的非法所得超過1.5億元。
此外,通報稱,劉鐵男包養情婦兩人,而非坊間流傳八人。除身居加拿大、舉報并配合案件調查的徐某外,劉鐵男另一位情婦為北京某公司董事長。
有報道稱,劉鐵男家人除在浙商倪日濤公司持股外,其子劉德成在火電的工程建設、設備材料招標采購等領域也頗為活躍。
劉鐵男在被“雙開”后,國家能源局內部干部的評價是:劉鐵男個性高傲,對下屬極為嚴厲,能源管理沒有新意;在項目審批不做工作不畫圈,長期扣壓一批項目,在遭遇舉報后才突擊審批項目籠絡人心。
而另外一種評價認為:其本人做派和修為尚可,但他個人審批之筆分量太重,其親屬、下屬在項目重組、人事安排、資本運作等方面可以獲利。
在劉鐵男被舉報之后,能源局新聞發言人在其強勢授意下不得不表態,稱舉報純屬造謠污蔑。受此危機公關事件影響,該官員不再擔任司局一把手,被調至核電司任副司長,排名第三位。
能源局內部專門下發反腐倡廉工作文件,特別提出管住權力,規范行政審批。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能源改革方案、重大能源政策、重點能源工程項目,依法公開聽取群眾意見,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文件并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嚴于律己,發揮廉政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任何人不準打著領導旗號辦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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