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得轟轟烈烈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案,今日將在北京海淀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據李某某的同案被告人辯護律師李在珂透露,五位被告的律師從沒一起協商此案,將各自為政。另外,今天除了李某某母親夢鴿,其他三位未成年被告的監護人也都會親自到場。
是強奸還是嫖娼?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遭到輪奸。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強奸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月6日,李某某母親夢鴿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于對酒吧值班經理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立案偵查。
從“強奸”到“賣淫嫖娼”,隨著被告方和原告方大相徑庭的言論,事件演變為了“羅生門”。
28日開庭前,海淀法院已經依照從今年元旦開始實行的新《刑訴法》規定,對此案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控辯雙方及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都參加了會議并觀看了訊問錄像。被告人律師田參軍表示,在第二次庭前會議上,受害人楊小姐提出了50萬元索賠。
記者昨日聯系到李某某的主辯律師陳樞,對于50萬的索賠和案件相關一些細節,陳樞在電話中說:“對不起,我現在無可奉告,明天會在庭上發表意見。”
李某某的同案被告人辯護李在珂律師,則對50萬索賠持不認可態度,他說:“不管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賠償都是根據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損失來定,但現在是否犯罪都沒確定,還談不上賠償的問題。”
五被告有無雄厚背景?
除了該案到底是“嫖娼”還是“強奸”,網友對李某某同伙的背景也有濃厚興趣。《京華時報》早前披露案件內情時,曾提到案發當晚,李某某開著一輛沒有牌照的白色奔馳,魏某某則開著奧迪Q7,這一消息曝光后,不少網友紛紛猜測李某某的同伙是否有更深的背景。
近日北京警方作出回應,稱“個別網上關于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傳言,這不是事實”。同時還披露:該案五名犯罪嫌疑人中,四人為未成年人。
據網友“長春國貿”爆料,四個未成年人中,除了李某某外,另外兩個人姓魏,是表兄弟關系,長春人,二人中的表哥與李雙江之子因補習班認識,二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實。從小嬌生慣養,但并無其他的背景。剩下的最后一人是張某,北京人,未成年,是北京市某高中的學生。
李在珂律師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對自己代理的被告人身份予以澄清。“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是外界傳聞的那么有背景。”
李在珂律師昨日向記者透露,四名未成年人被告的監護人,包括李某某母親夢鴿在內,明天都將現身法庭。
五被告律師互不認識?
不過,雖然李某某和“小伙伴們”鬧出如此大風波,但五人的律師各自為政,李在珂稱,五名被告的律師都從未協商過該案,并稱“互相都不認識”。
作為被告方,李在珂此前已經就“李某某打人事件”與李某某家法律顧問蘭和有過爭議,李在珂曾稱在性交易過程中,“受害人楊小姐的某些行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氣暴躁的李某秉性難改,動手打人。”
但隨后李家法律顧問法律問蘭和發出聲明,稱“所謂李某某在酒店打人的情節,目前法院并沒有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實尚存疑問,在這種情況下,李在珂擅自發布所謂細節,是極端不負責任的。”
李在珂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重提此事時他改口稱:“我只管我的被告,我不涉及別人,至于說李某某打沒打人,由法庭為準。”
另外,記者昨日通過電話、短信、微博私信等方式,都未能聯系上李家法律顧問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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