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獲的野生動物記者瓊文攝
近日,萬寧森林公安局開展“搜獵”行動,派民警秘密偵查和打擊非法捕抓、販賣、獵殺野生動物,共查獲兩起非法捕抓和販賣野生動物案件,查扣蟒蛇、眼鏡蛇、野生烏龜及貓頭鷹、白面雞、畫眉、珊瑚鳥等野生動物78只。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郭某、黃某兩人。
11日中午,萬寧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男子扛著幾條蛇和烏龜在興隆鎮溫泉大道上旁售賣。森林公安局局長裴振波接到匯報后,立刻帶領民警趕到溫泉大道盤查,當民警盤查到溫泉大道某知味園時,看到一50多歲男子正在向該酒店兜售野生動物。民警迅速上前將兜售野生動物的男子郭某控制住,當場繳獲蟒蛇一條、眼鏡蛇兩條和野生烏龜六只。民警依法將郭某傳喚回去調查。經審訊,郭某對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供認不諱。
13日,萬寧森林公安局再次接到群眾舉報,稱在興隆鎮四小對面一黃姓男子利用店鋪早餐為幌子,悄悄經營暴利的購銷野生動物鳥類。裴振波馬上指令民警趕到興隆查處該非法購銷野生動物案。民警到現場后,從鋪面外看只是一個賣早餐的店鋪,于是決定先派兩位身著便衣的偵查員假裝成買鳥的“顧客”,到該店里詢問老板黃某是否有鳥賣,想買幾只鳥回去煲粥。老板黃某見“顧客”上門,連忙稱有,并帶兩位偵查員到店鋪后面選鳥,當偵查員看到店鋪后面有6個鐵籠里都裝有鳥時,悄悄向守候在外面的其他民警發出行動的信號。民警里應外合,當場將涉嫌銷售野生動物的黃某控制住,并將該店鋪里蓄存的鳥類全部扣押同進傳喚黃某回去調查。
經審訊,黃某對其銷售野生動物鳥類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萬寧市森林公安局的負責人表示,對于該批查扣的野生動物,萬寧市森林公安局已采集樣本送去權威部門鑒定,結果出來后將做出進一步處理。目前,萬寧市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對涉嫌捕抓、販賣野生動物的郭某、黃某兩人刑事拘留。
?
?
相關鏈接
兩岸共話臺海漁業保護 “信魚”如何有“信”受關注
哈爾濱城管向占道商家收"保護費" 交錢可繼續占道
記者保護信源權不能濫用
海口秀英落實教育用地規劃保護發展 秀華小學將擴建
三亞:藍絲帶志愿者沙灘撿垃圾 號召保護海洋
敘利亞大馬士革“人盾”誓死保護導彈陣地
保護紅樹林 削減排污羅牛山兩大豬場將關停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