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官出庭受審
中山火炬開發區原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張連合、原宮花村書記郭仲強等3人,15年來涉嫌侵吞宮花村土地征用補償款高達1.27億元。17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第三次庭審,法院官方微博對庭審進行現場直播。
涉案村官紀委舉報
據公訴人指控,1998年至2011年間,張連合擔任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宮花村(小區)黨支部書記助理、宮花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書記助理、董事長助理、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經理;郭仲強擔任宮花村(小區)黨支部書記、宮花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書記、董事長、宮花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人利用協助政府從事對宮花村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以及管理土地征用補償費的職務便利,伙同馬雪梅通過不建立規范的會計賬冊,私設個人賬戶賬外接收土地征用補償款,不交、少交土地征用補償款等方式,共同或單獨侵吞宮花村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96148188.35元。另外,張連合、馬雪梅兩人通過上述方式侵吞土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31065403.22元。累計起來宮花村涉嫌被侵吞的土地補償款高達人民幣1.27億元。
此案件的爆發,緣于村支書郭仲強于2012年5月份主動到省紀委舉報。郭仲強說:“退休后我在國土局查到村里很多土地在張連合控制的公司名下,當時也進行了激烈的思想斗爭,知道如果舉報張連合自己肯定要受牽連。但是村民意見很大,我最后下定了決心”。舉報后,中山市紀委查到,郭仲強也牽涉此案。
挪用巨款疑還賭債
17日,公訴方在庭審中對三名犯罪嫌疑人指控了貪污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共三條罪名。
據公訴方指控,2000年到2005年期間,被告人張連合伙同盧偉健(另處理)多次到澳門賭場賭博并欠下賭債。為了償還賭債,被告人張連合利用職務便利,伙同被告人郭仲強密謀,由盧偉健分別以中山市致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山市創盛商貿有限公司、中山市創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南粵房地產公司的名義與宮花村委(經濟聯合社)簽訂了《借款協議書》、《合作開發山地協議書》、《資金投入協議》等七份協議書,后經被告人郭仲強、張連合擅自決定多次將宮花村款項借給盧偉健,共挪用資金人民幣16137771元用于償還賭債。
否認犯罪恐遭重處
對于公訴方指控的三條罪名,被告人之一張連合并不認同,他在庭審中辯稱:“審計報告的結果與事實不符。盧偉健所說的都是假的。”張連合的辯護律師也替其作了無罪辯護,他稱,張連合并非村里的書記,沒有實權,不能直接使用該筆l000多萬元的借款。關于借款的原因,公訴人強調的是因賭博。但具體賭博的情況沒有具體的證據,指控是站不住腳的。
公訴人稱,郭仲強在宮花村當了22年的村支書,現今已經63歲,作為村民的父母官,卻為了一己私利罔顧村民的信任和期望。不過公訴人表示,他后期的舉報行為和認罪態度,已有覺悟之意。郭仲強在最后陳述中,也對旁聽村民表示悔意,承認錯誤,并求法庭寬大處理。村民再次報以熱烈掌聲。
公訴人表示,被告人郭仲強、馬雪梅基本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合議庭在量刑時可予以考慮;被告人張連合一直否認其犯罪事實,未如實反映案情事實,認罪態度差,建議合議庭對其酌情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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