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陳丹稱,因自由戀愛被父母送精神病院,經歷了72小時“治療”后被宣布可以出院。
隨后,陳丹以侵權為由將北京回龍觀醫院告上法庭,索賠20萬元。
其間,陳丹在網上公布了自己在醫院的遭遇,醫院以“形象受損”提出反訴。前天上午,昌平法院回龍觀法庭再次開庭審理兩案。
女子被父母強制送醫
陳丹稱,自己因自由戀愛引發父母不滿,2012年6月5日,父母帶人強行撬開自己住所的門,將她強行送入北京回龍觀精神病院。進入醫院后,在未經門診醫生接診、沒有做任何相關精神檢查和診斷的情況下,直接被帶到住院病房。后被接受檢查,并和其他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三天后,經專家會診,醫院宣布她無住院治療的必要,可以立即辦理出院。
“獲知可出院消息時,我當場失聲痛哭。”陳丹稱,出院后,她在網上論壇公開了她的遭遇。
陳丹的網帖引起廣泛關注。當年7月3日,回龍觀醫院召開發布會,院長楊甫德表示,“被精神病”絕沒有想象得那么容易,公眾不必對正常的精神疾病診療行為感到擔憂和恐慌。
醫院反訴稱形象被損害
2012年7月11日,陳丹以侵犯自主權、人身自由及身體權向昌平法院遞交起訴狀,狀告回龍觀醫院,要求院方賠禮道歉,后提出索賠20萬元。
該案先后兩次開庭,庭審中,回龍觀醫院認為陳丹父母是其監護人,簽字同意送其入院,符合規定。并要求追加其父母為第二被告,但被駁回。同時,回龍觀醫院提出反訴,認為醫院給陳丹提供了積極有效的精神科治療服務,陳丹在網上發布不實信息,損害了醫院的公眾形象,要求陳丹停止侵權,也提出了20萬元的賠償。
前天上午,上述兩案再次開庭合并審理。由于此案涉及個人隱私等,沒有公開審理。
據了解,對于回龍觀醫院反訴,陳丹認為,她所公開的都是自己真實經歷,不存在捏造和不實,而通過網絡和媒體曝光醫院違法侵權行為,是公民合理正當權利。
回龍觀醫院認為,精神疾病治療的必要性優先于人身自由權,否認侵權。
因陳丹拒絕調解,法庭宣布休庭。
(原標題:女工程師“被精神病”狀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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