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1日消息(記者李云川)昨天早上6時許,停放在城西鎮頭鋪村的至少13輛小車和1輛大貨車,前邊的兩側輪胎遭人放了氣。眾車主均認為是因未向村委會保安隊交停車費所致。經民警協調,村委會承擔充氣費用。
事發現場,包括1輛大貨車在內的14輛車,前邊兩側輪胎都被放了氣,但部分停放在該處的車輛輪胎完好無損,其中有2輛汽車的前邊玻璃上,張貼著停車收費的告示。
蹲在車前處理空癟輪胎的周先生說,他在頭鋪村村委會旁邊租房居住多年,靠開小貨車運貨為生,因房東家無處停車,這些年來,他將小貨車停放在村委會旁邊的場地上,一直相安無事。可前段時間,有人在車頭張貼告示稱在該處停車要收費,詳情到村聯防隊保安室咨詢。他撥打告示上的聯系電話,對方稱小車每月收費100元,大車收費120元。可他多次下班后到村聯防隊保安室交費,大門都緊鎖著,找不到人,只好作罷,沒想到20日早上開車時,發現小貨車前面兩只輪胎被人放了氣。
鄭先生說,他們在頭鋪村租房已有10多年了,購置了一輛皮卡車方便工作。前段時間村保安隊要求他每月交納220元停車費,因以前在這里停車無人看管,夜間曾被盜走電池,也有車主的輪胎被盜,他認為收取停車費可以,但必須要確保停放車輛的安全,因對方只收停車費而不看管車輛,他們認為很不合理,就沒有理會這事,沒想到今天早上起來發現輪胎被人放了氣。“如果不是村保安隊為了收停車費這樣做,別人誰會干這事呢?”鄭先生說。
頭鋪村村委會副主任蘇向群說,村委會確實有人提出過收停車費,因沒有獲得通過,村委會至今都沒有收取過停車費,也沒有張貼停車收費告示。而一名村保安稱,確實有人向保安室交過停車費,由他們隊長開票,但他不知道具體情況。
蘇向群撥打收費告示上的聯系電話,證實對方就是村保安隊長李某,并多次要求李某到場,可李某卻始終不露面。蘇向群認為張貼收費告示屬保安隊長個人行為。
車主報警后,城西派出所民警隨后趕到現場。經調查了解,民警召集雙方協調,村委會同意承擔輪胎放氣車輛重新充氣的費用。
對此,蘇向群解釋,2000年政府投資250萬元建設頭鋪村委會處的公共設施,旁邊還設立宣傳欄等,上級領導經常前來參觀和檢查工作,因車輛停放在公共場地和宣傳欄處,每當有人參觀和檢查,派人移開車輛又找不到車主,同時停放在村公共活動場所的車輛對地磚等造成了破壞,村委會要求車主別在此停車,卻屢禁不止,甚至拉線也阻止不了車輛闖入。保安隊長張貼停車收費告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阻止車輛在此停放,給車輛輪胎放氣肯定不合適,但此事到底是誰所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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