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胡芳將隨身所帶的20片安眠藥碾碎,放進牛奶內,給劉軍喝
2 劉軍睡著了,胡芳用棉被蒙住其頭,劉軍窒息而亡。
3 胡芳將尸體分為三截,放入箱內。
4 乘出租車到郊區廢棄屋內藏尸。制圖/王玨
下藥毒翻男友后,將他分尸后拋在野外。8月24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女藥師毒殺男友案在郴州中院終審判決,受害者家屬拿到判決書。省高院認為一審法院量刑不當,狠心的女藥師由死緩改判為死刑,民事部分維持原判,胡芳需賠償男友父母各類費用將近35萬元。該案就此畫上句號,但是帶給兩家人的傷痛永遠無法消除。
案發
殺了男友后,她依舊正常上班
“如果他還在,我現在早就抱孫子了。”劉軍的母親難掩悲痛,兩年多前,她永遠失去了前途大好的兒子,而更讓她痛心的是,兇手竟然是她一度以為會成為兒媳的人。
劉軍是郴州人,1986年出生,他和大他一歲的女友胡芳自幼相識,2005年讀大學時相戀,畢業后成為嘉禾縣人民醫院的醫生,而胡芳則在另一家醫院做藥師。在外人眼中,他們是令人羨慕的一對。
然而,他們的愛情卻遭到雙方家長的反對,兩人因性格問題多次發生爭吵。2010年6月23日,他們在雙方家長的要求下正式分手,卻一直保持聯系。
2010年7月22日晚,胡芳從郴州市來到嘉禾縣城,在該縣紅太陽賓館入住,她把劉軍約到賓館來,劉軍再也沒能走出來。
劉軍幾天未歸,突然失去消息,家人報警后,在全縣大量張貼尋人啟事,在他失蹤三天后,他的父親收到來自他手機的短信:爸,對不起,我很累。一股不祥的預感籠罩著每個家人。
警方調出通話記錄,發現劉軍失蹤前后跟胡芳聯系多次,而面對警方的詢問調查,胡芳非常冷靜,否認去過嘉禾。
隨著民警調查的深入,胡芳在嘉禾紅太陽賓館的入住記錄浮出水面,該賓館的攝像頭記錄了胡芳和劉軍進出賓館的過程,奇怪的是,沒有劉軍走出賓館的鏡頭,反而是胡芳數次出入,最后一次還帶著兩個剛買的紅色旅行箱。
賓館發現人血,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正是這個個子較矮的女人跟劉軍失蹤有關,而此時她還在正常上班。
鎮定女藥師毒翻男友
2010年7月28日,胡芳被民警抓獲,而面對民警的詢問,她一直鎮定自如,拒不承認殺人事實,甚至要求民警提供證據。當民警擺出大量證據時,她開始坦白:
劉軍趕到賓館后,兩人發生關系,而劉軍卻告訴她,會再找個女朋友,兩人再次爭吵。胡芳想要教訓劉軍,她躲進衛生間,拿出隨身攜帶的20片安眠藥,用一只中性筆碾碎,隨后倒進一罐旺仔牛奶里。口渴的劉軍將牛奶喝完,隨后兩人再次發生關系,劉軍睡著了。
胡芳擔心劉軍醒來會有麻煩,產生把他殺了的想法。她用手捂住劉軍的鼻子,用被子、枕頭蒙住他的頭,最后用繩子勒住他的頸部,直到看到劉軍瞳孔放大才松手。
第二天,胡芳去超市買來兩個紅色旅行箱和一把菜刀,把劉軍尸體拖進衛生間,用菜刀肢解成三段放進兩個旅行箱。她隨后叫來出租車司機將行李箱搬出,搭車來到郴州市的湘南學院,再換乘一輛面包車,把旅行箱藏到一個偏僻無人的房子里。當晚7點,胡芳再次來到該房子,把尸體用塑料袋包好后藏到墻角,把旅行箱、中性筆等燒毀,菜刀丟棄,隨即離開現場,直到案發被抓。
庭審
女藥師兩次翻供,兩級檢察院抗訴
胡芳故意傷人一案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2011年8月25日,郴州中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胡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胡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軍父母各類費用34.9560萬元。
然而,劉軍家人對此判決不服,郴州市檢察院也以“量刑錯誤”提出抗訴,今年4月,湖南省檢察院支持了抗訴的意見。省檢察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的“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本案系戀愛糾紛引發從而對被告人從輕量刑”均不當。同時被告人胡芳和劉軍父母都提出上訴。
5月24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而在庭上胡芳再次翻供:安眠藥其實是想用來自殺。
終審:原判死緩量刑不當
24日上午,受害者家屬拿到省高院的終審判決書:胡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省高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中顯示,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胡芳故意殺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但認定量刑情節錯誤,導致量刑不當。
法院采納了省檢察院的意見,省檢察院認為胡芳從公訴環節到一審庭審,一直對其犯罪事實予以否認,翻供稱其沒有殺人的故意,而一審判決卻認為她認罪態度好,與事實不符。
同時,胡芳的家人雖然代為繳納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原判在胡芳拒不認罪的情況下,認定她具有悔罪表現明顯不當;本案雖因戀愛糾紛引發,但被告人殺人后分尸,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且無坦白悔罪等從輕處罰情節。據此,原判對被告人從輕判處死緩系量刑不當。此外,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維持了原判。
連線律師
“希望受害人家屬能恢復平靜生活”
2011年8月,胡芳一審被判處死緩后,劉軍父母對判決不服,出身農村的他們四處求援,本報法援團律師、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明免費代理了此案二審,為他們維權。
二審時,劉明提出一審判決中“被告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意小”、“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均與事實不符,意見都被終審法院采納。
“由死緩改判為死刑是法院基于事實及法律作出的公正的判決。”劉明說,“即使判處死刑也遠不值得慶賀,她被判死刑,必然會讓她原本脆弱的家庭支離破碎,喪女之痛和喪子之痛一樣讓人肝腸寸斷。胡芳因為她個人的愚蠢行為摧毀了兩個分別擁有醫生子女、原本也應當很幸福的家庭。只希望被害人劉軍的家屬在得到法律公正的判決后,放下仇恨恢復平靜正常的生活。”
連線原告
“這是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得知24日能拿到判決書,劉軍的父親劉潭仔和姐姐劉玲天還沒亮就起來,趕上了最早的班車從嘉禾到郴州,趕到時,法院連門都沒開。
“我們看到判決書后,馬上跟我媽打電話,她在電話那頭哭了好久,好激動,這個結果我們一家都很滿意,這是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劉玲說。
事發兩年多,50歲左右的劉軍父母為該案四處奔走,身體大不如前,甚至落下病根。“就算我們不提弟弟的事,但我父母總是自己會想,忍不住掉淚。”劉玲說。
還原兇手
殺害男友的她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
一個一米五幾的瘦弱女人,為何會狠心殺害男友后拋尸?胡芳到底是個怎樣的人?跟她有過接觸的人這樣說:
劉軍的姐姐劉玲說:“胡芳的身材較矮,加上我們家人都不喜歡她的性格,因此對她不滿意。”
“他們讀大學時兩地相隔,胡芳對于劉軍的行蹤非常敏感,每天打電話‘查崗’,經常翻他的手機記錄,看QQ空間,只要有女孩子跟劉軍走得近,交往,胡芳便會大罵那些女孩,劉軍的女同學幾乎被罵了個遍,以致沒有一個女性朋友敢和劉軍交往。兩人為此經常發生爭吵。”他們倆的同學這樣說。
“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當年負責偵破此案的嘉禾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雷建廷這樣分析胡芳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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