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日通過了修改預算法的決定。新《預算法》給出了解決地方債問題的答案:賦予地方適度舉債權,對地方債實施分類管理和規模控制,厘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并公開政府資產負債表。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昨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修訂后的預算法將從“怎么借、怎么管、怎么還”三個層面重點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具體來看,一是通過建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的舉債融資機制,賦予地方政府以適度的舉債權,解決怎么借的問題,例如現在比較多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二是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分類管理和規模控制,讓地方政府的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接受地方人大監督和上級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的監督,解決怎么管的問題;三是厘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解決怎么還的問題。
樓繼偉表示,地方融資平臺中有一些實際上是政府通過企業舉債,要分開來看:屬于企業的債,政府如果需要支持,就給予明確的補貼,或以PPP模式(公共部門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務,以特許經營權協議為基礎而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給予支持;屬于政府的債務,完全公益或既是公益且現金流也不足的債務,就轉成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
“修訂后的預算法規定,要建立以責權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政府的資產負債表要向社會公開,引入評級,總體上是要把地方債納入規范管理。”樓繼偉說。
去年年底,審計署公布了全國截至去年6月份地方債務的情況,地方政府約有12萬億的債務。樓繼偉表示,到去年年底,從財政管理的角度來看,規模并沒有明顯擴大,總的風險可控。
修訂后的預算法明確:預算分為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被稱為全口徑預算的“四本預算”。根據新的預算法,這四本預算未來都將進行公開。
“前三本預算收入分別來自于稅收、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這三本預算必須公開,而且要加強他們之間的統籌使用。”樓繼偉表示,在實踐中,從2013年開始中央層面已經做到了四本預算的公開。2014年的預算已經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做了提高,今后還要繼續提高,這也是統籌使用的一個方面。
對于第四本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樓繼偉解釋稱,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不全是財政收入,但也是公共資金。另外,還有大量的資金來自于公共預算補貼,因此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也要公開。(記者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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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預算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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