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純清《求是》撰文表示:
山西腐敗問題未根本解決
昨日出版的《求是》雜志第17期刊登了原山西省委書記袁純清的文章。袁純清在撰文中指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提出,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戰略部署,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創新和新要求。
“實踐表明,一個地區和部門的黨委(黨組)不抓反腐倡廉,黨風政風就會渙散;主要領導不抓反腐倡廉,黨風政風就會松弛。黨委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力不足,腐敗分子就得不到嚴懲,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就難以形成,正氣正義就難以伸張。”袁純清認為,各級地方黨委必須當仁不讓、責無旁貸地把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擔當起來,要站在從嚴治黨的高度,對腐敗“零容忍”。
袁純清指出,地方黨委的主體擔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把手”的理性自覺。黨風廉政建設是“一把手”的“責任田”,任何時候都不能撂荒。“山西煤焦領域的腐敗問題比較突出,交通、土地領域的腐敗問題也易發多發,雖然近年來連續整治,但問題還未根本解決。因此,我們必須立足山西省情,更好地聚焦這三個領域,找準病灶、猛藥治疴,集中力量予以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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