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6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陳敬儒 實習生張曉)2015年元旦前幾天,居住在南沙路的劉先生急急忙忙地跑到位于城西路仁里南社區居委會的龍華區保留征繳點,繳納了夫妻倆2015年的醫保費。今天(5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2015年海口市城鎮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從去年8月16日開始辦理登記和繳費以來,進展順利,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54萬多人參保,完成年計劃任務的109%。
非海口戶籍新生兒也可“落地參保”
2015年海口市城鎮居民醫保費從8月16日開始征繳,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咨詢、登記并繳費。今年海口市全市城鎮居民醫保費征繳目標任務為:確保全市參保率不低于95%,全市完成參保人數50萬人。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群由“四類”變為了“七類”,新生兒戶籍不在海口,滿足一定條件也可以“落地參保”。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成年人為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
市人社局一部門負責人說,由于醫保報銷額度不斷提高,近幾年海口市城鎮居民參加醫保的熱度不斷升溫。
住院報銷基本封頂線提至15萬元
根據省人社廳發布《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規定,參保城鎮居民醫保一個年度內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350元。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優撫對象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方面,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統一為: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90%和10%;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75%和25%;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65%和35%。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基本封頂線從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得了重病,統籌基金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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