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藥監局:同意以假藥論處
“聶麟郊膏藥”代表性傳承人聶樹信表示,該膏藥創于1902年,于2007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河南省文化藝術聯合會評定為河南首批“老字號”。2010年,被洛陽市人民政府、洛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審定為“洛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2011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文化廳審定為“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
2014年底,由于牽涉河南洛陽生產的一種藥物貼劑,一時無法就產品性質做出準確判斷的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食藥監局,就“聶麟郊祛痛貼保健品”真偽向河南省洛陽市食藥監局發函,請求對相關產品進行調查、認定,并將回復意見函告。
接到內蒙古方面的業務公函后,洛陽方面隨即組織人員對聶麟郊祛痛貼等產品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調查。幾天后,洛陽市食藥監局初步鑒定聶麟郊祛痛貼等產品為“假藥”。這個結果遭到了聶麟郊傳承人的激烈反對,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也表示對結果“不予認同”。
為了進一步判斷上述貼劑的性質,洛陽市食藥監局緊急向河南省食藥監局進行了請示。請示的理由是:(貼劑)含有中藥成分,產品上標注“關節勞損、骨質增生”等醫療術語,在祛痛貼產品上標注“非遺保護產品”存在誤導消費者嫌疑,在全國近百家店鋪統一標識“聶麟郊膏藥老店”構成事實上銷售藥品(膏藥)的行為。請示事項為:以上認定是否妥當?
2015年2月12日,河南省食藥監局作出豫食藥監法[2015]18號批復(以下簡稱18號批復):“同意聶麟郊祛痛貼等產品按照假藥論處的意見。”
2015年4月9日,聶樹信的女兒聶海南接到河南永城的代理商家人電話,說永城市食藥監局依據18號批復對代理商進行了查處,代理商也被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們受理立案的依據是永城市食藥監局移交給我們的構成犯罪移交函。銷售假藥屬于刑事犯罪,不屬于他們職權范圍,必須移交公安機關,所以案件移交給我們。目前案件已經移交給檢察院。”永城市公安局打假辦的工作人員告訴《法制晚報》記者。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