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患癌民警王開滿再次向領導遞交了一份承諾書
身患惡性淋巴癌,經歷了8次化療后,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方廟派出所民警王開滿找到領導,遞上兩份承諾書,要求返回工作崗位,信中稱“就算在工作中倒下也愿意,責任自負”。
王開滿的行為也引發爭議和討論,有人為他的敬業精神點贊,亦有人擔心他作為警察,帶病工作,不利于身體的康復,也可能因為病情的不確定性影響到正常的工作。
50歲民警患癌后寫保證書要求工作
王開滿向記者回憶,1987年他從鄭州鐵路警察學院畢業后,先是在中鐵四局的公安處工作二十多年,之后他在2010年正式轉崗到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方廟派出所上班,一直到現在。“2011年底,我被查出患了惡性淋巴癌,這突如其來的壞消息令我非常痛苦,”他說,“當時都不敢告訴父母,先后做了8次化療,才終于將病情暫時控制住。”
但在家休養了兩三個月,王開滿主動找到派出所領導,要求繼續工作。“我在家實在坐不住了,我想要上班,我喜歡上班,我覺得上班才能體現我的人生價值。”他說,“但是領導沒有同意我的申請,只是勸我在家好好休息,家人也不同意我繼續工作。”
可幾天后,王開滿來了場意外之舉,他向派出所領導遞交了一份保證書,“我自愿參加工作,如果我倒在崗位上,我自己負全責,不牽涉任何人……”王開滿在這份保證書的落款處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不僅如此,他還勸妻子也簽下名字。“說老實話,我那時候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但是公安我還沒干夠,我覺得工作的時候自己是個正常人,工作的時候精神愉悅”。
而在近日,王開滿再次向單位領導遞交了一份新的承諾書。
除去看病檢查未請過病假
.方廟派出所所長蒯家球告訴記者,王開滿做事扎實,工作上特別愿意吃苦。“前幾天還看到他在辦公室加班,我們都勸他要以身體為重,不要加班。”蒯所長還表示,“王開滿現在能正常工作,除了去復查以外沒有請過病假。”
此外,考慮到王開滿的身體情況,單位對他的工作做出了調整。王開滿告訴記者:“現在我周一到周五工作,上班時間是早上8點到下午5點半,單位不要求我值班,不讓我熬夜干工作。”
爭議:患癌民警是否應該繼續工作?
王開滿患癌后堅持工作的事情在網上引起爭議。有人為他加油點贊,也有人認為王開滿沒有為自己和家人考慮,并擔心王開滿會因病影響到工作,不利己也不利人。
對此,北京腫瘤醫院淋巴腫瘤內科朱軍主任醫師表示,淋巴瘤是可以治愈的疾病。如果治愈的話,可以像正常人一樣正常生活。此外,在治療期間堅持上班也有不少人,因為他們覺得治療過程并沒有對他們的生活產生嚴重的影響。
朱軍表示,對于前者,支持他們康復后融入正常的生活、工作狀態。對于后者,我們不鼓勵,但也因人而異。
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徐玉領律師向記者表示,在對王開滿帶病工作的精神給予肯定和表揚的同時,但是從身體健康的角度還是不建議這樣。這名民警的情況適用于《國家公務員法》,跟《勞動法》的一些理念是相通的,根據《國家公務員法》和《勞動法》的理念,有病的話可以請病假,領導也應該準予病假。雖然王開滿現在可以工作,但是休養的話更有利于治療病情。在工作中,如果他自己的病引起了什么后果,那么他本人肯定要對自己的病負責任。
他的保證書只是表明了一種態度,萬一他出了工傷,還是得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進行處理。如果他自己實在要求堅持工作的話,那么領導還是得尊重他個人的選擇,得給予更多的關心,讓同事留意他的情況等等。
對話
王開滿:我就是喜歡工作
記者:您為什么要寫保證書呢?
王開滿:我發自內心地想工作,我覺得自己已經是個正常人了,人們應該尊重我想工作的意愿。所長擔心我,讓我盡量休息,但我說我能工作了,就當著他的面寫了一個書面的保證書。
保證書上寫著:我是王開滿,警號××××××,我自愿到方廟派出所上班,工作是我的生命,如果我在工作中倒下,我會含笑而去,我不會給所領導帶來任何麻煩。
記者:如果您不工作,是否會對工作或收入產生影響?
王開滿:應該不會。更重要的是我覺得我不僅需要工作,我還要把工作干好,在工作中產生樂趣。
記者:生病對您現在的工作有影響嗎?
王開滿:沒有影響,我感覺自己已經變好了,平常會鍛煉身體,飲食方面也會注意。但是最近問的人多了,其實我不愿意回憶生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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