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30日消息(記者焦瑩)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公布后,不少民眾通過相關渠道表達意見。時隔26年大修,修訂草案關于“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等規定在收獲掌聲的同時,關于利用的條款也引發了野生動物保護者們的爭議。
2015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修訂草案進行審議,征求意見時間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29日。截止1月29日晚上11時30分,已提意見數達6000余條。
修訂草案首次明確了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同時要求有關部門每5年評估、調整并發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違法售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將追究刑事責任。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莽萍教授認為,這是十八大提出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體現。她同時坦言,修訂草案依然將野生動物視為資源,承認現有的野生動物“利用”,卻沒有對“利用”的目的加以限定。
莽萍指出,總則第一條規定了規范野生動物利用。一方面承認了現有的野生動物利用行業,一方面只說了要規范。野生動物利用的行業非常龐大,應該在法律里引導這些行業逐步轉型、做小規模,法律要釋放這些信號。但是,草案里說的規范野生動物資源利用,這與我們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是有沖突的。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郭鵬認為,目前的修訂草案比舊法擴大了對野生動物的“利用”。她表示,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在2013年5月關于中國野生動物生存現狀與受到的威脅的報告,野生動植物商業性利用是造成物種瀕危的主要原因之一。
郭鵬說,“因為商業有自身的規則,商業有很多東西是不受我們觀念控制的。巨額的利潤把他吸引進來,只要在銷售上利潤是可觀的,然后源頭上沒法監管,以盜竊犯罪為基礎的產業鏈就會存在。這些是不受道德約束的”。
野生動物的公眾展演被列進修訂草案的第二十六條,這讓中國綠發會瀕危物種基金負責人胡春梅感到意外。
胡春梅指出,住建部、林業部、農業部早就發布了相關規定,尤其是住建部,早在2010年就叫停了在城市動物園里所有的動物展演。現在修訂草案中重新提到了野生動物展演,只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規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她覺得這一條應該刪除,或者能夠更明確的設定一個時間線,比如5年內淘汰所有的動物展演,而不是通過辦理許可證這種最基本的操作來進行保護。
?
?
相關鏈接:
音樂大師暢游海南 熱帶野生動植物園?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