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邢臺10月21日電(李洋 張鵬翔)針對媒體報道“邢臺市第四醫院一職工因未按醫院規定發布朋友圈被扣工資”一事,邢臺市第四醫院21日回應稱,該員工工資減少并非網上所傳工資“被扣”,而是未足額領取工資之外的專項獎金。
近日,媒體報道邢臺市第四醫院一職工因未按醫院規定發布朋友圈、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加滿微信好友數而被扣工資。報道中,化名為王大海的職工稱,該院發布通知要求醫院職工在下班時間,按照一定數量原創和轉發相關的推廣內容,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直至加滿5000人為止。由于他未按規定執行,工資被扣。
針對此情況,邢臺市第四醫院行政院長李晶娟回應稱,報道中所提及的“未按規定完成任務,工資被扣”一事與現實情況不符,并不存在“被扣”,而是未足額領取除工資之外的專項獎金。
“這部分專項獎金是給職工在工作時間之外付出努力的獎勵,文章中提及‘財務人員告訴他,扣款為微信罰款’應是口誤,獎金并不存在罰款一說。”李晶娟說。
李晶娟說,該院通過微信來回答現住院和已出院患者的健康咨詢,緩解患者就診難題。最初,醫生和護士自發通過微信解答患者疑問,并在朋友圈發布正能量內容,很多患者到院就醫后為溝通方便也會主動要求加醫生護士的微信。為鼓勵職工傳播正能量,醫院在每名職工原有的工資基礎上,額外預算出部分專項獎金,以獎勵用微信傳播正能量的優秀者。
“為不影響醫護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給患者治療,所以醫院規定了‘上班及值班期間不能做與微信相關事宜者’,也是讓醫護人員全身心為患者服務。”李晶娟說。
李晶娟稱,醫院職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所付出努力,肯定會獲得額外的獎勵,但既然是專項獎金,就應按照付出努力的多少來發放,然而衡量員工是否能夠足額或部分領取專項獎金,就要制定相應的工作規范及責任義務來作為參考。媒體報道的《執行標準》、《通知》等,一是規范傳播正能量的內容,要求員工實實在在傳播有效內容;二是作為發放專項獎金的參考條件。
“報道所涉及員工的工資減少是專項獎金未足額領取,總額是與其他職工當月工資做的對比,并不是‘被扣’,醫院其他職工并未出現這種情況。”李晶娟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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