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古城管理局發布《麗江古城內經營項目目錄清單》(征求意見稿),擬將麗江古城內經營項目按照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四類進行管理,實行經營項目準入標識制度。擬禁止經營歌舞廳、網吧、電子產品及桑拿按摩類服務,而餐飲、酒吧、珠寶玉石屬限制經營。
因為幾起打人事件,麗江的旅游形象最近正跌落谷底。當很多人抱怨不迭的時候,其實倒是個不錯的旅游時機,一方面當地剛開千人整頓大會,此刻勢必更加重視管理;另一方面去的人相對更少了,旅游體驗反而會更好。要知道,時間是一把殺豬刀,時間久了,負面事件淡忘了,人流又回來了,管理也松懈了,你就又只能去麗江古城看人頭涌動、買義烏小商品了。
如今,是個地方就提出來要發展旅游,但旅游發展到最后,所有景點好像都是一個設計師的作品。仿古建筑大同小異,各色店鋪大同小異,賣的東西也都出自義烏小商品市場。一個旅游景點,只有當它不出名的時候,還有點地方風味和文化特色,一旦地方發展旅游事業的投入加大,或者獲得了外界盛名,到此一游的游客大量涌入,這個景點也基本算玩了,除了人流和錢流,只剩一個空殼。
麗江古城和納西人、納西文化的關系越來越少,基本上就是一個義烏小商品市場的麗江古城分店,外加充滿現代氣息的各色酒吧與鄉村夜店,去過一次的人不會還想去第二次,炒作的一個艷遇概念,更讓情色市場供應商爭相涌入。麗江之所以要推古城內經營項目目錄清單,說白了,就是要讓麗江古城依舊像是麗江古城,實現當地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平心而論,做到這一點是不容易的,很多地方連想都不曾想過這個問題。要保持古城特色,就要搞清楚:人們去往麗江古城,究竟想看的是什么?麗江古城的特色又是什么?搞清楚了這個問題,那些外面能夠更好提供的或者與古城風貌完全不搭的,就應該理直氣壯地拒絕。現實的問題是,租金越來越貴,禁止與限制的項目最掙錢,保護與鼓勵的項目難以發展。
政府加強管理,設置目錄清單,并不意味著就要完全否定市場,旅游經濟本身就是市場經濟。真正的問題是,那些麗江古城現在想要禁止與限制的項目,之所以長期以來最為掙錢,開的也最多,不是因為以前沒有目錄清單限制,而是因為監管嚴重不到位,放任他們宰客之能事,對劣質服務和假冒商品置之不顧,如此,方才扭曲了市場,讓真正有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東西,反而失去了競爭力。
面對混亂的旅游市場,想要保護古城特色,為此設置目錄清單,算是一種“走捷徑”的辦法,能不能真正起效不好說,因為這里面必然涉及尋租腐敗的問題,那些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不是被市場的力量淘汰,而是被行政的力量淘汰,市場講誰強誰活,行政講誰有門路誰享特權。真正要讓麗江古城還像麗江古城,大抵是沒有捷徑可走的,必須在日常監管上下硬功夫,讓市場不因為監管虛置而發生扭曲,讓游客真正想看的東西能夠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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