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晚,打扮入時的廣東化州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反貪局原局長郭志玲正在首都機場不停地穿梭奔走,當她快速走到3號航站樓時,威嚴的辦案人員從天而降,迅速將其控制帶走。(02-20 中新網)
作為一名反貪局長,郭志玲最忙的不是查辦貪污賄賂案件,而是經常研究的是化州市各單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當反貪局收到有民眾對化州各單位“一把手”的信訪舉報,她先把當事人“請”到反貪局,再讓當事人家屬“急”起來。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會通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根據當事人職位的含金量高低談好價錢。之后,當事人家屬必須按照郭志玲設計的付錢流程將錢送出去,收錢之后郭志玲就會讓反貪局放人了事。
“琢磨”舉報信斂財的反貪局長如何能反貪?這是典型的以權謀錢,其行為影響是惡劣的。不僅自身違反了黨紀國法,更是對所屬地方單位領導干部貪污腐敗的縱容,影響了反腐大局,更易讓腐敗之風大行,罪不可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多次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紀律檢查機關擔負著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職責,自身建設更要過硬。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用嚴明的紀律管住自己,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雖然信任是對紀檢監察干部最大的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如郭志玲般以權謀錢、大肆貪腐的紀檢監察干部還是大有人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機關共處理38人,其中立案查處17人、組織調整21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7200余人、談話函詢4500余人次、組織處理2100余人。
“打鐵必須自身硬”,解決“燈下黑”,是中央和中央紀委提出的明確要求。在十八大以來的歷次中央紀委全會上,“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已成為王岐山逢會必講的重要內容。因此,面對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新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從自身職責定位出發,一方面繼續加大查辦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堅決把“害群之馬”從隊伍中清除出去;一方面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同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警醒干部增強紀律意識、強化自我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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