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5月20日電? 題:一位駐村書記眼中的集體經濟收入
新華社記者李坤晟
“保守估計,3年后,河口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將達40萬元。”站在安徽石臺縣七都鎮河口村的光伏電站項目前,駐村第一書記李朝陽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光伏電站每年村里就有6萬收入,還有村集體按4成分紅的食用菌種植合作社,村集體出資建設的100畝生態茶園也剛剛起步……”
然而,2年多前,河口村集體經濟收入還是零。
石臺縣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河口村是縣里的建檔立卡貧困村。“過去沒人關心村集體有沒有收入。”李朝陽說,持這種看法的也包括他自己。
2014年10月,李朝陽到河口村駐村扶貧。河口村幫扶單位領導、安徽省民委主任孫麗芳在調研時提到要解決村集體經濟的問題。
當時只是為了完成任務的李朝陽把村“兩委”干部召集到一起,集思廣益。村干部為難地說:“要說集體經濟現成的資源,村里不是沒有,只是不太好弄。”
原來,現在的河口村是由原河口村、舒泉村和康村在2007年合并而成。合并之前,舒泉村有300畝水杉林,康村有200畝檀樹林,屬于各自的村集體。
合并時,兩個有集體林場的老村和新的河口村達成協議——未來集體林場的收益,只能歸原老村的村民組所有。
老村村民沒有想到的是,老村沒了,連護林撫育都沒人組織。新村成立7年,林場荒了7年。
新的河口村有組織能力,但也不愿給老村的村民白干活。于是,全村總共500畝的兩片林場7年來一直荒著。
了解情況后,2014年底,李朝陽和河口村村干部走訪了原舒泉村和康村的村民組組長和村民代表,并請鄉親們到村委會協商。
李朝陽對鄉親們說,村里的初衷是要把集體的事情搞好,無論如何不能造成村集體資源的閑置和浪費。
經過多次協商和走訪,原舒泉村村民組和新的河口村達成了林場收益分配比例:原舒泉村村民組占7成,新的河口村集體占3成。
直面問題,盤活資源,沉寂多年的300畝水杉林再次響起了伐木聲。
據李朝陽介紹,合同簽署后,村里很快對閑置已久的水杉林進行管理開發。按比例,河口村集體分得7500元。這是河口村成立7年多來的第一筆村集體經濟收入。
不久,同樣達成協議的康村檀樹林,也給河口村集體經濟貢獻了1萬余元的收入。
微薄的數字卻是一個良好的開端。2016年,河口村村集體收入達到51000元。
兩年多的駐村扶貧經歷讓李朝陽明白,當初領導為何重視村集體經濟——村衛生室改造,特困戶慰問等,處處都在用錢。去年夏天洪災后,村里水塔水管維修資金2萬多元的缺額,不靠村集體收入,怎么能補得上呢?
李朝陽說:“如果集體經濟薄弱,村級黨組織許多事情還真辦不了。在駐村扶貧前,我沒有這個認識。”
據池州市委組織部農組科科長王陽明介紹,近年來,池州市高度重視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從2012年到2016年共消滅“空殼村”12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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