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到衛生服務站打點滴時產生嘔吐癥狀,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龍華區法院調解后家屬獲賠55萬元。
15日,9歲的羅小有(化名)由于肚子不舒服被姐姐帶到海口市大同里大同社區衛生服務站看醫生,由衛生服務站內科醫生楊某某接診,羅小有在打第二瓶點滴頭孢噻肟鈉時產生嘔吐癥狀,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隨后羅小有的家屬親戚圍堵大同衛生服務站,并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30萬元,致使大同衛生服務站關門歇業。16日,龍華區法院與大同司法所迅速啟動訴調對接機制,會同海口市龍華區政法委、大同街道辦事處、大同派出所、衛生協會、衛生局等相關部門,組織當事人家屬及大同衛生服務站法定代表人何陽進行多方調解。
調解過程中,面對羅小有家屬提出130萬元的賠償要求,何陽(化名)表示不能接受,但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可以先行賠付一部分,等醫療事故鑒定出來后再進行賠償。羅小有的家屬擔心后續賠償無法兌現,表示不接受該賠償方案,同時因為農村習俗原因,不同意進行尸檢,后何陽提出的30萬元一次性賠償方案與死者家屬期望相距甚遠,無法達成一致。由于羅小有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其父親更是因為情緒極度悲傷,精神受到高度刺激而昏迷,隨后由120救護車送往醫院,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17日,在多方調解現場,羊日強法官不厭其煩地多次向雙方當事人依法釋理,同時與大同派出所、大同司法所形成調解合力。18日,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大同衛生服務站法定代表人何陽補償死者父親羅某武一方人民幣55萬元整;羅小有家屬在收到補償款后不再就此事追究何陽一方任何責任。何陽當天向死者家屬支付了20萬元,并于19日、20日將全部賠償款項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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