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查禁用漁具 海口為魚兒“護航”
截至目前已沒收“火車籠”4000個
▲市海洋和漁業監察支隊沒收的“火車籠”。
海口網8月29日消息(記者羅津 攝影報道)保護漁業資源,海口一直在行動。今天,記者從市海洋和漁業局了解到,從去年10月至今年8月27日,全市清理沒收“火車籠”4000個、定置網15張。
“近年來,海口采取了許多控制捕撈強度、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但為了多打魚,漁民大量使用定置網,定置網俗稱‘迷魂陣’又名‘絕戶網’,魚兒進去就很難出來。這種竭澤而漁的作業方式,讓魚蝦‘斷子絕孫’,更無從談起可持續發展。”市海洋和漁業監察支隊二大隊大隊長李輝說。
為切實保護海洋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我市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我市制定并下發《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口市打擊危害海洋生態環境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海洋和漁業局從2016年10月起,在我市管轄海域內對使用電拖網、定置網、“絕戶網”、“火車籠”以及其他禁用漁具進行非法捕撈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為此,我市規定,凡在我市管轄海域內從事捕撈作業的單位和個人均必須嚴格遵守捕撈許可證制度,依法按核準作業方式進行捕撈生產;凡在我轄區海域范圍內使用電拖網、定置網、“絕戶網”、“火車籠”等禁用捕撈漁具作業的單位和個人,須在2016年10月前自行拆除、銷毀禁用捕撈漁具。
“雖然向社會公告,但還是有部分漁民使用禁用網具。為此,這一年來,我們對其進行了嚴厲打擊。當前,使用禁用網具已大幅減少。”市海洋和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芳介紹,接下來,全市將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凡是被查實仍然使用禁用漁具進行捕撈作業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重處罰。
?
?
相關鏈接:
海口鳳翔東路一燒烤店油煙噪音擾民 瓊山區連夜整改
海口一物業公司占用綠化用地建辦公室和食堂 城管責令拆除
砍伐生態林建豬場污水排入雅龍溝 海口瓊山區連夜調查核實
海口瓊山區甲子鎮一煙花爆竹倉庫存隱患 被責令停止使用
快速反應及時跟進 海口龍華區高標準落實舉報件整改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