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出入網吧”不能認定為貧困生引爭議
陜西省教育廳出臺貧困生認定辦法被指難執行;回應稱僅提供參考標準,高校可自主裁量
一場關于貧困生認定標準的討論,正在引發社會關注。
8月29日,陜西省教育廳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下稱《辦法》),從認定機構與職能、認定范圍與條件等方面,對陜西省屬高校的貧困生認定提出規范。其中,“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發爭議。
奢侈消費行為包括經常出入網吧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陜西省教育廳的《辦法》中明確,所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公民辦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獨立學院以及承擔高職學歷教育的成人高校中,計劃內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者。
《辦法》中提出,在校生“存在奢侈消費行為”時,“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所謂奢侈消費行為,不僅包括“家庭投資辦企業、擁有豪華樓房、小汽車”、“平時消費水平明顯高出周圍同學平均生活水平”等,存在“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者,同樣存在無法被認定為貧困生的可能。
陜西省同時要求,高校及時糾正認定結果存在的偏差,同時鼓勵家庭經濟狀況好轉的學生本人自愿申請退出貧困學生信息檔案庫。此外,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在其檔案中記載不誠信記錄。
出入網吧次數難界定
陜西科技大學一名輔導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校生中,不少男生出入網吧。“學校周邊網吧收費比較低,一般都能負擔起。另外,在具體執行中,多少次算是‘經常出入’也是問題。”
陜西省教育廳教育脫貧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辦法》的出臺,是依據今年1月9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新京報記者發現,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通知》中,對于貧困生認定并無特別說明,僅要求各地“結合學校所在城市物價水平、高校收費水平、學生家庭經濟能力等因素,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和資助檔次。”
昨日下午,陜西省教育廳學生自主管理中心一名羅姓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辦法》的出臺,經過調查、論證及公示等程序,對陜西省內高校貧困生認定及資助工作做出規定,但《辦法》僅是總則,陜西省教育廳將督促下屬各學校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省廳這是搭建一個框架,具體的認定工作主體還是各個學校。”
■ 回應
具體認定標準各校確定
有質疑聲音認為,貧困生資助應著眼于學生客觀經濟狀況,對于個人行為不適當的學生,學校應加強教育,而非簡單剝奪受助資格。
對于認定標準“過細”,陜西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回應稱,《辦法》中列舉的幾種消費行為,系高校管理中較為常見的情況,在文件中單獨列出,僅為方便學校理解和執行。上述羅姓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陜西省內高校基本實現網絡全覆蓋,學生正常的網絡使用需求,完全可以在宿舍內解決,如果出入網吧,則“多半是為了玩游戲”,屬于不必要的支出和消費。
昨日,陜西省教育廳對外界質疑回應稱,“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指的是學生無正當理由不住學校提供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或者學校提供有網絡學習條件但經常在營業性網吧進行與學業無關的消費活動,具體認定標準由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陜西省教育廳稱,《辦法》中的認定標準,是給高校在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提供的參考標準,高校可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參考執行,高校有認定的自主裁量權。(記者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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